一封千里之外的感谢信
2024-06-17 09:05: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纪天宇
 

  一大早,黑龙江省漠河市人民法院就收到了一份“意外之喜”,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从千里之外的浙江省寄来了一封感谢信,朴素的信纸上盛满感谢。

  2022年11月,姜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漠河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欠款5万元及利息。但判决后,被告王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中的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先与姜某取得联系,得知其一直在外治疗。从姜某口中,法官得知了被执行人王某的一些基本情况。

  “您好,我是漠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你与姜某的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法官拨通了王某的电话。

  “我没在漠河,也没钱。”“你听我……”话还没说完,电话里就传来一串忙音,法官再次拨过去,王某已经关机了。

  电话不接,法官马上驱车上门寻找,可文书上的地址早就不是王某居住地,案件此时陷入了僵局。后经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王某银行卡中还有一些余额,法官当即将其冻结,并将财付通(微信支付)、支付宝一同冻结,迫使其主动与法院联系。

  一个月过后,王某依旧没有与法院取得联系,大有“死磕到底”的态度。

  “快了。”法官看着案卷说道。“什么快了?”书记员不解。

  “现金快花没了,他快来了。”

  三日后,王某果然来了,但是情绪十分激动。

  “你们凭什么冻结我的账户?不让人活吗?还冻结微信?”“我就躺这儿不走了,你们法院养活我吧!”“我就没钱,你爱咋判咋判吧!”……

  见王某如此胡搅蛮缠,法官却不慌不乱,根据二十多年的办案经验,对这样的当事人,先避其锋芒,不与其争吵,等他冷静后再沟通。见王某冷静下来,法官先是对其逃避履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法院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其更可能构成拒执罪,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又从情理、法理两方面出发,语重心长地对其进行劝导,希望其能承担给付责任,毕竟双方也曾是好友。

  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现在没那么多钱,可以先偿还一部分,剩下的每月分期给付。最终,经与姜某电话联系,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本案顺利结案。

  为表达感激之情,姜某特意写了感谢信,从千里之外的浙江邮寄到了漠河法院。“你我未曾谋面,你仍认真负责,奔波劳碌,让我看到了法治的力量,正义的伸张。”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