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厂房实地勘察。郑珊珊摄
今年以来,为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浙江省宁波市两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立足法院执行职能,多措并举助企纾困解难,全力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服务者、守护者。
■诚信兴商
抛出正向激励“橄榄枝”
“真没想到,我们两家从对簿公堂变成合作伙伴了,感谢法院的善意执行,更谢谢你们共同创设的诚信履行贷!”看着审批成功的500万元定向信用贷款,宁波某浴保公司负责人激动万分。
2020年,宁波某浴保公司对1300余万元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却未能及时履行,被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诉至慈溪市人民法院。胜诉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浴保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积极还款的意愿,但同时表示,企业受疫情影响效益变差,希望法院能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免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经充分审查评估,执行法官与慈溪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沟通,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随后,根据银行的申请,法院解除了对浴保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并暂缓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措施。2021年4月,浴保公司主动履行完毕。
企业积极践行向法院作出的还款承诺,法院也努力做好企业的“贴心人”。慈溪法院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报送自动履行信息,同时根据浴保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向其推荐了“和美·诚信履行贷”,并为其出具自动履行凭证,帮助浴保公司顺利从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获得500万元定向信用贷款。
“和美·诚信履行贷”是慈溪法院与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的一款定向金融产品,对于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银行结合其用信需求和授信条件,定向提供“先行受理”“承诺办件”等服务,缓解经营者融资困难。
与银行合作为诚信履行主体提供金融支持,是宁波法院深入推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有力举措,旨在为积极履行义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生产经营、创业创新、安居乐业提供金融保障,激励和引导诉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调解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让胜诉一方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增进纠纷矛盾化解的效果,同时也为探索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路径。
目前,宁波已有多家法院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北仑区人民法院联合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联合推出“阳光履行贷”,为法院推送的诚信履行名单库成员设计专项普惠金融产品。镇海区人民法院与镇海农村商业银行等5家银行达成“诚信履行贷”合作,融资意向额度共计25亿元。
截至今年7月底,宁波法院共促成相关银行为诚信履行主体授信16.94亿元、发放贷款9.47亿元。
当收到行业高峰论坛的参会邀请,得知将作为宁波企业代表发言时,宁波某跨境结算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喜出望外:“去年我们都快要破产了,如今发展得这么好,多亏了宁波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
2021年,三名离职职工以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为由,向北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对林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公司正处于创业初期,资金需求大,加上受疫情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实属无奈。”林某主动来到法院,向法官说明了公司经营现状和困难,“现在公司账户被冻结,我也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若被列入失信名单,不仅筹集资金更加困难,正常经营也将受到影响。我们正努力多方募资,希望法院能宽限一点时间。”
案件承办法官薛法官随即联系离职员工,说明了公司的还款诚意和经营困境,并积极组织双方沟通还款方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薛法官当即对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第一时间解除相应执行强制措施,保证公司顺利经营。林某成功融资后,三起执行案件均执结完毕。
“现在,全社会已经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格局,但惩戒不是最终目的,我们要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企业来说,信用是生命线,法院通过善意文明的信用修复,激励企业自动履行,这也是一项助企纾困的举措。”薛法官介绍说。
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法院已完成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3813件,修复后履行标的额25.25亿元。
■善意文明
送上暖企护商“雪中炭”
“如果没有你们,我这公司早就倒闭了!现在无债一身轻,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了!”在全额付清拖欠的400余万元货款和工资款后,宁波某动力科技公司负责人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自2021年底起,余姚市人民法院陆续收到涉及该科技公司的执行案件,履行金额高达400余万元。虽然科技公司积极配合执行,但因经济形势严峻,公司处于停工停产阶段,执行工作推进艰难,同时,部分申请执行人也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名下闲置的52台机器设备,以尽快拿到工资报酬。
“法官,能不能缓一缓!”得知该情况后,公司负责人紧急联系法官。原来,该公司正在积极寻找意向投资人,机器设备一旦被强制执行,公司将丧失谈判筹码,自救无望,因此希望能暂缓对机器设备的强制执行,确保注资成功。
一面是申请执行人亟待实现的胜诉权益,一面是仍有望恢复经营的企业,法官综合考量了被执行人的履行意向、履行能力与发展前景后,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阐明利害,为公司争取宽限期,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缓处置机器设备;另一边对该公司设备采取“活查封”,允许该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使用机器,但不得进行买卖、转让等财产处分行为,并督促科技公司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的善意执行获得了“回报”,科技公司不仅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及货款,与各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还顺利与一家外资企业达成资产重组协议,成功获得1000万元注资。目前,该公司所有的执行案件都已履行完毕,生产经营也全面恢复正常。
“执行有力度,也要有尺度,更要有温度。力度是高效执行,尺度是比例原则,温度就是善意真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与助企纾困的背景下,执行工作要贯彻善意文明的理念,其实就是要做到保持力度、平衡尺度、传递温度的统一,这考验着我们每一个一线执行干警的智慧。”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家星表示。
宁波市两级法院将善意文明理念贯穿到了执行的每一个环节,与工商联联合开展“执行三进”活动,通过进工商联机关、进商会、进企业,问需于企、主动服务、精准施策,全力实现执行力度、尺度、温度以及执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象山县15家石材加工企业因未履行当地环保部门的560余万元罚款而被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疫情冲击下经营停滞、濒临倒闭。象山县人民法院知悉后,深入了解其困难与诉求,运用府院联动机制,促成企业和环保部门达成和解,免除罚款,约定分期履行并解除强制措施,有力助推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面对7000多平方米厂房腾退,北仑区法院用善意灵活执行给出了“最优解”。在充分考虑执行对小微企业影响的基础上,北仑区法院以重新达成租赁的形式,替代了强制腾退厂房,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涉案的两家被执行人企业得以继续生产经营,实现了各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高效执行
亮出助企纾困“雷霆剑”
“没想到法院在短期内全部执行到位,法院积极认真的态度和快速执行的果断让我们坚定了对法律的信心。”近日,宁波某防水技术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写着“为企业保驾护航公平公正、给企业排忧解难廉洁高效”的锦旗送至镇海区法院。
2020年,因多次催讨155万元项目工程款无果,该防水技术公司将镇海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约定建筑公司分三期履行,但建筑公司履行了第一期55万元后就不再支付款项,防水技术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建筑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高措施,并责令其及时履行。同时,考虑到建筑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执行法官积极与防水技术公司协调,双方均作出让步,数日后,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给我半小时,我马上付钱!”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奉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雷霆出击,赶赴被执行人厂房,对被查封的机器设备进行看样评估。被执行人见状,立即将本案案款、违约金以及司法费用全部支付完毕。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同时也没有申报财产,遂于清晨6时果断出击,在菜市场中狂奔百米,成功堵截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在执行高压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万元,并就余款还款期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助企纾困的方式很多,但归根结底还是要通过高效执行及时兑现‘真金白银’的司法承诺。”据宁波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实施处处长金首介绍,今年以来,宁波法院针对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开展了“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综合运用各类强制措施打击拒不履行行为,对涉企案款采取快审批、快发放等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快速回笼资金,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