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奔赴2800公里的强制拘留
2024-06-13 10:34:29
中国法院网讯为持续细化深化“雷霆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捍卫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者生存空间,进一步营造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越千里,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针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权人246万余元,但债务人一直未还款,债权人向该院申请执行后,法院立案执行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无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恢复执行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无法找到其下落。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悬赏,本院发布悬赏后,于近日收到被执行人在海南省海口市出现的线索,承办法官夏明尧等干警立刻出发,奔赴海南省海口市,请求秀英法院执行局协助拘留被执行人,秀英法院帮助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异地拘留事宜,最终,成功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本案中,执行悬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加大执行悬赏使用力度,不断提升执行悬赏成功率,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努力形成执行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实际成效,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以实打实的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执行悬赏?
2011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5条规定,“建立财产举报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