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魏明)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和当地村委会的不懈努力下,马某如期将平整好的土地交还丁某。看到一渠清水流淌进刚刚腾退平整完的田地时,丁某高兴地说:“终于赶上种地的时候了,不然地就撂荒了,十天前这片土地上还种有近3000棵树苗呢”。
原来,丁某父亲生前曾与马某签订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将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某村9.9亩土地租给马某,合同签订后,马某只支付了丁某部分租金,下欠租金19776元未曾给付。后马某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了白杨树苗,经多年生长,已经影响到周围田地里庄稼的生长,双方间的租赁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2024年1月18日,经青铜峡法院调解,双方同意解除案涉土地租赁合同,马某支付丁某土地租赁费用1.7万元,并将土地上的树木清除完毕,确保土地恢复原状。调解达成后,马某并未依约履行协议,丁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马某名下有足够支付租金的存款,更令执行法官头痛的是,近10亩地的树苗如果处置不及时,将会耽误农时,影响庄稼种植。执行法官一刻也不敢耽搁,立即实地了解情况。面对一片密密麻麻的白杨树林,却找不到被执行人马某,好不容易打通电话,马某却推三阻四,不愿腾退土地。
为妥善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并没有马上对马某强行采取执行措施,而是主动邀请当地村委会介入,联合村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白杨树下面对面沟通。村干部从都是同队村民角度入手讲“情理”,执行法官结合案件处理讲“法理”,功夫不负有心人,马某终于松了口,表示自己多年来苦心种植,投入较大,如今树苗已经长大,若立马砍掉给他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希望留出一段时间来移栽树木、平整土地。看到马某诚意满满,丁某同意给马某十天时间移栽树木,马某当场支付了丁某土地租赁费1.7万元。
为确保马某能在约定时间内腾退土地,保障丁某能及时耕种,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现场督促腾退。十天时间转眼过去,当执行法官和村干部陪同丁某到达案涉土地,看到一片平平整整的土地,丁某难掩喜悦之情。村干部也表示,丁某与马某的土地纠纷可是村委会多年来的一块“心病”,村上做过很多工作,但效果都不好,这次通过法院执行,彻底化解了二人的矛盾,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今年以来,青铜峡法院坚持做深做实能动司法,不断探索执源治理新方法,充分发挥“法院+村委”合力优势,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