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
2022-08-05 08:47: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就要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坚决筑牢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今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同比下降,但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工作仍处在爬坡过坎期。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经济发展就无从谈起。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就要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坚决筑牢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筑牢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关键在于督促“第一责任人”严格依法履职。制定于2002年、历经3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指出,要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明确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这些都是对安全生产工作各方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监督第一责任人发挥领头雁作用,增强其抓好抓实抓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制度自觉;有利于敦促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筑牢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重点在于强化内部警示教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一方面,要夯实理论基础,组织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营造安全生产环境。另一方面,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报道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营造舆论宣传强大声势,引导干部职工形成既重发展又顾安全的正确观念,防范和减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筑牢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核心在于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民之轨,莫如法。要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等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点突破,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整体应急处置水平。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认真监管,离不开人民群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监督举报……只有严格执法、共同守法、多管齐下,方能形成人人知风险、个个懂防控、全员抓安全、发展有保障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