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七月初七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七夕节”。在这个浪漫的日子里,恋人们在享受爱情的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基础的法律问题,不踩雷才能安心过节。
恋爱期间送出去的礼物能要回吗?
恋爱时如胶似漆,为爱花销。分手后态度冷淡,“人财两空”,那些为爱进行的花销是否能够返还,哪些可以返还呢?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相互赠送的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双方可以不予返还,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
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尤其是短时间内赠与大量财物,不属于恋人之间日常消费的内容,是否能追要,则要看赠与的目的。如果两人明确约定赠与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若是双方最终分手、未能结婚,赠与财产的目的也就随之落空,或者在发送微信红包时,另一方出具了借条,这时接受财物的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
“壁咚”有风险?
“壁咚”这招在电视剧、电影中可谓撩妹必备技能,但在现实生活种,用此告白高招需谨慎,不然很有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一十条就对“性骚扰”的行为方式也有明确定义:“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说好的巧克力和玫瑰花没有如期到达怎么办?
情人节,巧克力和玫瑰花怎么能少,但是,店家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履约,或者不能如期到达,怎么办?
若发生这等悲哀的事情,最重要的当然要安抚好情人,然后再跟进后续的事情。店家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店家赔偿以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若买到的巧克力过期或者包装上没有原料成分,那么,也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分手时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当爱情走到尽头,不是所有人都能好聚好散,有些人认为,自己将全部的青春年华交给了某个人,但到头来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心有不甘,于是就会在分手时提出“分手费”赔偿,以此来弥补那段逝去的青春。那么索要“分手费”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如果一方愿意给,另一方愿意要,这样的你情我愿属于赠与行为。但如果一方不愿意给予,另一方为索要“分手费”向法院起诉,不用担心,“分手费”因有违公序良俗,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使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索要“分手费”,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索要方应及时报警。
(作者:韩绪光)
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