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量级庭审直播的中国模式
2020-12-12 10:01: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应茂
 

  庭审直播使司法公开从“静态结果”走向“动态过程”,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报纸广播的“转述正义”转向网络视频的“全民围观”和“可视正义”。如今,中国的庭审直播已经翻开千万量级的新篇章。随着庭审直播的开展不断深入,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的作用将会日益显着。

  2020年12月4日上午9时,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数量累计突破1000万场!迄今,中国特色的庭审直播已经在数量、质量、效果等多个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斐然成就。这意味着庭审直播的中国模式已初步形成。

  一、庭审直播的数量世界领先

2016年7月1日,我国人民法院第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短短4年间,其法院覆盖量、庭审直播数持续快速攀升。2017年12月,“中国庭审公开网”实现了全国四级法院全接入、全覆盖的目标。截至2020年12月,共计3502家法院依托该网站开展常态化的庭审直播活动,参与直播的员额法官超过29万人次。在庭审直播数量方面,全国法院连续数年实现超越式增长。2017年,全国庭审直播414632场,2018年达到1596432场,涨幅高达385%。2019年较上一年的涨幅也达到233%,全国庭审直播3712159场。截至今年12月4日,全国2020年庭审直播共4275703场,庭审直播总数达到千万量级,单日庭审直播最高场次数量已达36923场。

  全球范围内,美国是除中国以外庭审直播最积极的国家之一。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截至2019年末,美国51个州和特区中,有36个州和1个特区确立了庭审直播制度。但是,这些州和特区总计只有42个州上诉法院在开展直播工作,累计直播庭审仅34579场。而且,美国法院只直播案件审理的口头辩论(oral argument)环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在上诉法院审理并保留口头辩论环节的案件很少。美国将庭审直播限制在上诉法院、口头辩论的做法,虽有其历史原因,但这大大限制了庭审直播在美国的推广。从数量上来看,只有影响法律解释和规则发展的极小部分案件在美国才有机会被直播。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庭审直播规模已实现了相对于西方国家的“弯道超车”,开始形成了庭审直播的中国模式,进而引领着世界范围内司法公开进入了新高度。

  二、庭审直播的质量全面保障

近年来,中国庭审直播的数量和规模不但实现了“高速度”的增长,更实现了“高质量”的增长。这种高速高质增长的背后,主要来源于硬件技术的支撑,也得益于法律规则对庭审直播的制度保障。从技术支撑来看,庭审直播的可视化大数据以音频和视频为主、图片和文字为辅。2019年,“中国庭审公开网”的视频播放响应已经能够承载10万次的并发用户数,平均响应时间为1.25秒,最小响应时间仅为0.51秒。目前,该网站能够承载超过1000万的视频存储和播放,允许日均几十万用户的浏览观看负荷。此外,硬件设备也确保了观看体验。根据我们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实地调研所收集的信息,该院的5个基层人民法庭都配备了智能运转的自动化庭审直播设备,直播镜头可以根据麦克风收声情况自动对焦发言的法官或律师。不少审判庭还采用多角度、多视窗的庭审直播,能够为公众全面、生动地展现庭审过程。2020年,“中国庭审公开网”还加入了庭审视频的“高级检索”和“倍速播放”功能,用户体验更上层楼。

  从法律规则的制度性保障来看,我国已经形成了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三大诉讼法组成的支持庭审直播的法律制度框架。在宪法法律的框架之下,各地法院也在积极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因地制宜地保障庭审直播工作的顺利开展。举例而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全省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实施细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建立推进庭审直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的实施方案》。这些庭审工作细则对庭审直播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内容涉及庭审直播的总体原则、直播案件的范围、隐私保护的措施和救济、法院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问责制度等各个方面。

三、庭审直播的效果有目共睹

截至2020年12月4日,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总访问量已经超过320亿次。其中,国内访问数量达300.6亿次,海外访客的来源地广泛分布于亚洲、北美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非洲。从单场庭审直播的观看次数来看,历史上观看次数最多10个案件中有8个属于刑事案件。在诸多司法公开方式中,庭审直播独有全景、全程、在线、实时、可视等特点。正是由于这一公开方式的彻底性和全面性,巨大的庭审直播访问量和观看量能够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审判质量。同时,庭审直播还能发挥促进公众对法院的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向全民普及法律知识等实际效果。

  具体而言,一方面,庭审直播能够有效监督和倒逼法院及其司法工作人员严于律己,让法庭秩序和审判工作秩序井然、公平公正地开展,最终促进了司法审判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来一些大要案,如聂树斌案再审改判、甘肃白银杀人案和一系列扫黑除恶案件的全网直播,使得庭审直播成为了我国民众加强法律教育、培养道德与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也让社会公众通过庭审直播感受到中国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温度。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这个过程中,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加强司法制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庭审视频公开是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最集中最彻底的方式,也是阳光司法的更高形态。”作为人民法院“四大公开”的重要一环,庭审直播的意义和影响非比寻常。庭审直播使司法公开从“静态结果”走向“动态过程”,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报纸广播的“转述正义”转向网络视频的“全民围观”和“可视正义”。如今,中国的庭审直播已经翻开千万量级的新篇章。随着庭审直播的开展不断深入,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的作用将会日益显着。未来,我国法院需要从制度、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让庭审直播在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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