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司法裁判大有可为
2022-03-25 10:00: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田海鑫
 

  通过司法裁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内在要求。在社会转型期,价值多元、利益多元、冲突多元,通过司法裁判向群众鲜明地表达什么才是正确的价值观,什么样的行为应当受到惩戒,为人民群众提供具体的行动指南,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法善治的良好氛围。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发挥着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特殊作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自2016年至今,发布4批共39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上述举措,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增强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为什么要通过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标志是公平正义,通过司法裁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内在要求。另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也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司法裁判能否体现公正、法治、自由、平等、和谐、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关系到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接受度和满意度。“祖母赠与孙子房产后有权继续居住”“淮安谢勇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例,弘扬真善美、鞭笞假丑恶,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赞誉和广泛认同。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仍有一些法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认识不统一、运用不规范,“不会用”“不愿用”“用不好”等问题时有发生,这就容易造成部分案件的“机械适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接受度和满意度。而且,在各国的司法裁判中,都或多或少体现了本国的主流价值观。

  如何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融入司法裁判?

  第一,要提升法官的自觉性。司法裁判是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主观思维的活动,司法裁判是否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官的认识水平、思维方式、办案理念、职业素养密切相关。可以通过举办相关学习教育活动,使法官充分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义,引导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对案件的敏感度和甄别能力,让司法裁判合乎国法天理人情。

  第二,要注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司法裁判全过程。司法裁判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要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有一种误区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能通过公正的裁判结果实现,这种看法并不全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能在司法裁判过程中体现,人民群众是否容易接受裁判结果,不仅依靠公正的实体裁判结果,也依靠公正的裁判程序。例如在民事诉讼中,法官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进行突袭裁判,就体现了诚信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要更加注重法律适用环节。原则上,法官要在法律框架内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不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替代或者优先法律进行司法裁判。忠于宪法法律、依法依规是司法裁判的前提和基础。法官在法律适用中应当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再结合法律原意,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阐释。但是,如果出现法律规范不明确或者规范之间出现冲突时,可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裁判观点或裁判理由融入进去,将其作为解释法律原则、解释立法目的的内容,这样既能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也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和接受程度。

  第四,要注意平衡不同的价值。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多个价值出现冲突的困境,这时就需要作出平衡与选择。价值衡量对于是否能合理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至关重要。在诸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是价值准则。如果从主体的角度分类,第一部分是国家价值,第二部分是社会价值,第三部分则是个人价值。以宏观标准来看,如果国家、社会、个人价值之间存在冲突,裁判结果应当按照国家价值最高、社会价值次之、个人价值居后的顺序进行衡量。当然,法官也要注意个案的特殊性,注意把握社会主流价值观、整体利益最大化、特定正向激励等原则,综合平衡权益,理顺价值位阶。

  第五,要重视以案释法,加强司法宣传。公开有利于促进公正,因此,法院要将司法裁判的过程、典型案例、裁判文书等以恰当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案例和裁判文书的示范作用,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和德治有机统一相得益彰;另一方面,也要推出合适的纪录片、电影、电视剧等宣传法院文化的影视作品,以人民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司法裁判过程的刚柔结合、价值取舍生动表现,多种途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裁判大有可为。在社会转型期,价值多元、利益多元、冲突多元,通过司法裁判向群众鲜明地表达什么才是正确的价值观,什么样的行为应当受到惩戒,为人民群众提供具体的行动指南,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法善治的良好氛围,实现定分止争、惩恶扬善、捍卫道德底线、引领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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