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钟丽君 李凯)3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辖区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白皮书(2017-2021),内容包括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的由来、两级法院五年来该类案件办理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当天上午,重庆五中院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韩最贵在新闻发布词中介绍,这是全市法院首次发布关于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主题的白皮书。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担负着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执行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诉讼活动秩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任务,是法院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司法制裁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对扰乱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罚款的案件。
近年来,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从生动鲜活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大胆创新、攻坚克难,开创性地建立了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工作制度。为司法警察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从出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诫实施办法》,为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打下实践基础,到接连两次中标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法官安全保障研究》和《涉诉风险防控视域下司法警务机制研究》,对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进行理论研究论证和实践探索,再到在司法警察职权改革工作中,提出增加司法警察强制措施提请权(即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的工作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采纳,最后参与起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提请罚款、拘留诉讼强制措施操作规程(试行)》,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权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推动了司法警察职业向前发展,为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2017—2021年,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共10家法院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共计28件(含2件为复议案件),伴随着该项改革成果的发展、推进、成熟,案件数量呈螺旋上升态势。所制裁违法行为种类以殴打最常见,占比30.77%;其次为侮辱类,4次,占比15.38%;另有哄闹法庭类、扰乱安检类、违规录音录像类及撕毁笔录、乱停车阻碍通行等其他类别。
结案方式以单处罚款为主,在对37名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中,有31人适用罚款,1人适用不予制裁,其余几人适用了拘留,表明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在办理司法制裁案件中,对人身罚的适用坚持审慎原则。罚款金额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从500至20000元不等,中位数2000元,与辖区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协调统一,整体处于合理区间。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的黄某某停放车辆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案,为《依法履职规定》试行以来全国首例司法警察办理的司法制裁案件。
韩最贵还介绍,通过司法制裁案件的办理,重庆五中院及辖区两级法院诉讼活动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非理性参与诉讼活动的情况逐渐减少,整体诉讼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有效提升。
为了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他还向全社会发出提醒:
1.前来参与诉讼活动的每个人,都应当学会理性表达自身诉求、尊重他人合理表达诉求、配合接受安全检查、遵守法庭纪律及法院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诉讼活动环境,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敬人者人恒敬之,严禁侮辱、诽谤、殴打、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3.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安全管理工作主体,依法打击各类涉诉违法行为,是司法警察重要工作职责,请前来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服从司法警察指令,听从司法警察命令,规范自身言行,理性平和参与诉讼活动。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五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杨勇、九龙坡区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马龙、永川区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苏维,共同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内容涵盖殴打诉讼参与人、哄闹法庭、扰乱安检秩序、侮辱司法工作人员等类型。重庆五中院法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侯凯耀也参与了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网、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12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