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国家煤改电政策推行,空气能热泵采暖以其高效节能、安全环保、价格低廉的优势,深受广大村民欢迎,一时间成为了北方农村的主流采暖产品。眼看村里许多人家都开始用上空气能,老宋在几经考察后,也终于下定决心,拿出积蓄,订购了一套空气能热泵采暖系统,纠纷也随之而来。
为了达到足够的取暖效果,确保一家人温暖过冬,老宋特意挑选了功率为6匹的空气能,并向空气能公司预付了2万多元的定金,约定安装在老宋家屋顶,竣工当日再支付5千元尾款。可在安装后的试机阶段,老宋发现空气能竟然漏防冻液了。经双方沟通一致,公司对有故障的空气能主机予以更换。
更换新机器后,老宋仍拒绝支付尾款。“噪音太大了,还带着震动,这让人咋能睡好觉?而且根本不够6匹,一点都不暖和!”老宋对之前的产品质量问题心有余悸,另外空气能安装在屋顶上,运行声音太大,又无法达到预期取暖效果。
老宋未按期支付尾款,空气能公司将老宋诉至法院,老宋当即提出反诉。李艳玲作为本案的法官助理,收案后积极进行案件调解工作,可经多轮调解仍不能协商一致,且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
“安装在屋顶是按照被告要求安装的!关于匹数,我们可以达到6匹,符合合同约定。被告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空气能公司称。
“位置是我定的!但6匹不是6匹,我强烈要求缺一补十!”老宋态度强硬,他认为,之所以家里没有想象的暖和,是因为空气能根本达不到6匹,可又拿不出充足证据。
按照合同约定和商事裁判原则,老宋确实应当支付尾款;可换位思考,村里取暖是大事,老百姓说“不暖和”的确不好举证。为争取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李艳玲决定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于是,在庭长指导下,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并明确将空气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匹数”作为此案争议焦点。
老宋家的空气能到底是几匹?带着这个疑问,李艳玲决定依职权向产品生产厂家调查取证,通过品牌官网搜索到厂家电话地址,向厂家送达了问询函。厂家收函后很快给予以书面回复。李艳玲就相关技术问题向专业人员进行了详细了解,发现案涉合同中“匹数”标注确实存在瑕疵。
找到了案件突破口,李艳玲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新一轮调解工作。调解中明确,本案仍属商事合同纠纷,故按照双方约定,老宋应当支付尾款;但鉴于合同中“匹数”约定不明、存在瑕疵,建议双方调解结案,既不违反商事规则,也算对老宋有个补偿。
双方冷静下来,重新调整了诉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涉合同尾款作为产品后续维修费,各方均不再主张违约金及赔偿。调解成功了!严肃的商业裁判规则在这一刻被调解重新注入了温度。
“我想尽最大努力进行一场公平公正的调解。和当事人换位思考,注重法理、情理相统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这就是我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对‘如我在诉’的理解。”调解成功后,想到老宋一家和空气能公司终于不用再为此事烦心,李艳玲开心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