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海角,为碧海蓝天撑起“保护伞”
——部分最高法特约监督员海南主题调研活动侧记
2024-10-30 08:51: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亚如
 

  青山满目,大海浩瀚。10月15日至10月17日,16名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在海南开展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主题的调研,就如何以司法之力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图①:特约监督员们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片区调研。

图②:特约监督员们在陵水法院新村法庭旁听一起滥伐林木案的审理。

图③:特约监督员们在三亚中院调研。

图④:特约监督员们在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调研。

图⑤:特约监督员们在海南高院了解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情况。

  持续推进环资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面向波涛汹涌的大海,走在高大茂密的树木下,我对大自然的敬畏感油然而生。”初至海南,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白山吉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备部副主任李文辉说。

  海南省,位于中国最南端。这里有约2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分布着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热带雨林,还是许多珍贵濒危物种在地球上的唯一家园。优美的自然环境,不仅使其成为人们心中的“诗和远方”,也给当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带来挑战。

  如何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更好适配生态环境保护需要?

  10月15日上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们听取了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的工作汇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着眼于环资案件跨区域、复杂性、专业性特征,最高法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对环资案件管辖制度作出改革部署。当前,各地法院正积极探索环资案件集中管辖。

  戴军向特约监督员们介绍了海南省的“1571”环资案件管辖布局,即1个高级法院、5个中级法院、7个基层法院及1个专门法院。

  “调整环资案件管辖布局,实现从以河流、流域为重点,到以自然保护地、海洋为重点的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机制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海南高院调整了全省法院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范围,在介绍时,戴军强调了其中鲜明的海南特色。

  空气氤氲潮湿,植物遮天蔽日。之后,特约监督员们来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片区了解情况。

  2021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宣布,正式设立5个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位列其中。

  “围绕人民法院职能和国家公园建设需要,海南高院指定两家中级法院及两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国家公园内发生的生态环境诉讼案件,实现了跨行政区域司法保护。”海南高院环资庭庭长王峻介绍。

  海洋环境资源保护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一环。海口海事法院负责集中管辖全省海域发生的涉海环境资源案件。本次调研,特约监督员们还赶赴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视察。

  “海口海事法院设立了首个海事刑事审判庭,成为全国首家具有刑事类案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海南全省法院环资审判‘三合一’,实现陆海全覆盖。”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医芳介绍。

  据了解,2018年以来,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海洋环境资源案件550余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近100件。支持行政机关收回非法占用海域280余公顷,行政罚款金额超10亿元。

  “海南法院的‘1571’审判布局,适应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求。”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海军说。他建议,完善环资审判规则体系,按照自然要素对环资案件进行区分,改变现有的案由区分,使“三合一”审理机制实现审判理念、实体责任、审判程序真正有机协调。

  马海军还非常关注巡回法庭建设情况。近年来,海南高院先后设立吊罗山、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万泉河、三亚育才生态区等6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三沙群岛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海上巡回法庭,打造“巡回审判﹢现场答疑”“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巡回审判﹢主题活动”等工作模式,形成从山顶到海洋的全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布局。

  马海军说,开展巡回审判,可以在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同时,平衡司法资源配置,消解部分地区因地处偏远、司法资源有限等产生的局限,从而使生态环境得到整体性保护。

  “体现了改革的力度和决心!”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对海口海事法院的“三合一”改革印象深刻。她表示,“三合一”改革有利于强化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同时她也强调,各地法院情况不同,“三合一”改革要因地制宜。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魏青松表示,海南法院通过多项创新举措,打造具有辨识度的环境资源审判“海南样板”,为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贡献了司法力量。

  将惩罚犯罪与修复生态有机统一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陈某某滥伐林木案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新村人民法庭开庭,特约监督员们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2018年至2024年8月底,海南法院共审结各类环资一审案件4627件,其中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资源的刑事案件2509件;审结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责任纠纷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83件;审结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851件;审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3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件。

  现场观摩庭审、听取地方法院汇报、了解典型案例……3天调研,特约监督员们从一个个真实案件中,感受海南法院如何为碧海蓝天撑起司法保护伞。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25路女子车队驾驶员张海荣表示,通过此次调研,她深切地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作出的努力。

  紧锣密鼓,步履不停。在琼海市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特约监督员们了解了海南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做法——恢复性司法。

  “这是海南省首例‘林业碳汇’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法官雄鹰介绍,琼海某公司在没有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毁坏租用地上的橡胶树、槟榔树等植被,造成生态损失。鉴于该案不宜也不能在原地补植复绿,该公司最后以认购2500余吨“林业碳汇”的方式抵消毁林导致的碳排放。

  “认购碳汇作为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的一种,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目前已在海南法院全面推广。”雄鹰说。

  当前,针对环境资源领域犯罪,除了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法院还会要求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然而现实中常常出现不可能直接修复的情况。为此,海南法院采用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认购、劳务代偿等多种替代性修复方式。

  据统计,2018年至2024年8月底,海南法院依法判令生态环境破坏者承担修复费用3700余万元,补植树木17.3万余株,增殖放流430余万尾,土地修复482余亩,引导当事人自愿认购碳汇2900余吨。

  “海南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惩罚与修复并举,形成了‘破坏—判罚—修复—监督’的完整闭环,实现了守护生态的良好效果。”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江陵县疾控中心国家血防基地办主任李霞评价道。

  “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表示,法律的贯彻实施需要一个过程,不少被告人文化程度低、犯罪恶意小、认罪悔罪态度好,引导被告人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依法宣告适用缓刑,彰显了文明司法理念,体现了人文关怀。

  针对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四病区护士长于洋,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业大学树木发展与基因编辑研究院院长林金星,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南梁采油作业区生产保障队党支部书记张红玲等建议,海南法院应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在国家公园、滨海湿地、红树林保护等方面协同发力;加强跨部门司法协作,与公安、检察、行政部门等有效衔接;加强跨领域合作,推进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选任与参审,密切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三亚市从一个小渔村一跃成为现代化滨海旅游城市。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971.3亿元,同比增长12%,全年接待过夜游客超2500万人次。

  高楼林立,灯火璀璨。如何平衡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

  10月17日,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们被一份司法建议吸引了目光。

  “本院在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发现我市旅游服务业从业人员缺乏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对属于国家保护范围的植物、动物、海洋生物缺乏了解,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员工向游客提供旅游服务时有触犯法律法规,甚至实施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犯罪行为……”这是发给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的一份司法建议。

  2019年6月,三亚某五星酒店游客张某索要酒店潜水教练苏某捕捞的砗磲,交给酒店厨师加工。食用后,张某将砗磲贝壳带离酒店,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三篇博文,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经鉴定,该砗磲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如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案件审理完毕后,三亚中院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文化服务从业人员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内容的培训。同时,还前往涉案酒店,与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座谈交流。

  这些做法让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妇女委员会委员李莉想起了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她建议,积极探索环资案件跨区域管辖,破解地方保护主义;扎实用好司法建议,及时弥补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或制度缺陷。

  “要统筹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广汉建议,切实抓好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哪些地方能建工厂哪些地方不能建,一些项目建设是否违反城市规划法等等,都要统筹考虑,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超曾多次就生态保护提出议案和建议。她认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之间的关系。

  “久久不见久久见,久久见过还想见。”一首脍炙人口的海南民歌,勾勒出一幅“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和美画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自治县,黎族、苗族为世居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67%以上,当地森林覆盖率高达84.89%。

  这里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情况如何?特约监督员们在当地看到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不少亮点做法:发挥“包点法官”作用,将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成立“黎苗和韵”双语调解工作室,提供黎语、苗语“双语”法律服务,更好化解少数民族矛盾纠纷;邀请68名村干部、网格员等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培养更多“法律明白人”宣传普法,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保亭法院在保障世居民族生态红利,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民居等人文资源保护方面,探索颇多。

  生态环境保护中,“人”是重要一环。为做好生态保护“人”的文章,多位特约监督员就普法宣传提出意见建议。

  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南宁广播电视台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班宁认为,普法宣传要接地气,注重触达效果,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而不能让人“看不到、看不懂、不相信”。他认为,“法律明白人”通达社情民意,通过他们开展普法宣传往往能起到“一句顶一万句”的效果,要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

  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海伦市向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向秋表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要多结合真实案例做好普法宣传,引导当地民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船舶集团首席技师傅国涛为海南法院“进雨林、上渔排、入乡村”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点赞。他表示,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作为守护生态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保护好海南的“碧海蓝天”。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