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豫剑执行”常态化 申请人权益得维护
2024-06-06 10:42:13
 

  中国法院网讯(张萌)6月5日清晨7点,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干警整装待发,继续开展“豫剑执行”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各个团队有目标,有动力积极开展执行活动。

  “等我卖了小麦就立马还钱”

  2022年4月,赵某等七人到段某承包的工地承担外墙漆粉刷工作,后段某因资金短缺为由先支付部分工资,剩余的工资向原告出具欠条七张。约定期限到来后,因段某未支付七人剩余的工资,且多次催要无果,赵某等七人遂将段某起诉至洛宁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工资。

  洛宁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段某偿还七人被拖欠的工资,总计74760元。判决生效后,因段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赵某等人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根据了解的情况前往段某家中准备拘传段某,但被执行人段某正在庄稼地里忙于收割、晾晒小麦。见到执行局干警后,被执行人段某态度积极,表示同意还款,考虑到眼前的困难,提出待小麦卖出后可还部分款项。

  根据现阶段正是农忙时的实际,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执行局干警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够理解被执行人现在情况,七名申请人同意暂时不拘留被执行人。随后,被执行人段某与七名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5000元,剩余钱款分期履行。至此,七起案件全部终结执行。

  “我现在就筹钱立刻履行”

  李某与王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王某向李某借款80000元却迟迟未能归还,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洛宁法院。经洛宁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某从2023年10月份开始,每个月向原告李某归还5000元,如王某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任何一笔付款义务。就视为被告王某自愿放弃分期付款的相关约定。随后,王某并没有按照调解的约定履行,李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一大早就赶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将其拘传回法院。被告王某说自己目前真的没有钱,申请人李某表示愿意退一步,主动放弃部分欠款。经过执行局干警的释法明理,王某也觉得不好意思,随后跟自己的父亲和朋友们多方联系,筹集5万余元,当场偿还给李某。至此,本次欠款执行完毕。

  据统计,截至当日下午6点,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6人,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30万余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