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 河南洛宁法院发放涉农民工工资126.5万
2024-01-26 16:45:43
 

  中国法院网讯(张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帮助农民工过一个顺心、踏实、祥和的春节。1月25日上午,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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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笔虽迟但到的75万工程款

  王某按要求完成A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并于2016年3月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给A公司使用。该公司欠工程款80万余元。但A公司迟迟没有给付该笔工程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王某向洛宁法院提起诉讼。洛宁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判决A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某8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A公司迟迟没有支付工程款。王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临近年关,考虑到该笔工程款涉及农民工工资。洛宁法院执行局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刻展开行动。积极与被申请人A公司联系,多次沟通,释法明理,同时借助多方力量,在共同协调下,被申请人分两次偿还王某20万元、54万余元。至此,该笔工程欠款全部偿还完毕。

  “今年终于能安心过个年了,也算是对手底下干活的兄弟们有个交代”王某激动地感谢道。

  迅速出击50万到账

  2021年9月,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环保工程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幕墙及雨棚施工合同》。2023年5月,双方完成工程款结算,结算金额为700余万元。因合同中约定,结算完成后支付至该部分对应结算总价款的97%,即B公司需支付690万余元。自2022年1月21日至2023年7月11日,B公司向A公司付款共计540万余元。尚欠140余万元工程款,后A公司诉至法院。洛宁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B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A公司工程款140万余元及利息15700.93元。

  判决生效后,B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A公司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洛宁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刻对被执行B公司的账户进行冻结,公司经营受到影响,同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公司同意分批偿还该笔工程款,并且承诺在年前先偿还50万元,剩下欠款在4月底前全部偿还完毕。

  经过申请人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第一笔欠款50万元在执行局干警的见证下顺利到达申请人账户。“太感谢法院啦!这个年不愁了!”申请人激动地说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