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无力还债 “猪羊”来抵
2023-11-03 16:42:33
中国法院网讯(张萌)11月2日清晨7点,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点以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和农商行清收案件为主。执行局干警准时集合,执行局负责人谭继东作简单部署后,各团队奔赴执行现场开展当天的执行行动。
无力偿还,猪羊抵债
马某向洛宁农商行申请贷款50000元,并签订合同。后经洛宁农商行催要后无果,双方发生纠纷。农商行将马某起诉至洛宁法院。在判决生效后,马某迟迟未还款,洛宁农商行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清晨,执行局干警前往小界乡马某家中,马某依旧声称没有钱可还。执行局干警看到其家中有两头饲养的家猪,于是在与马某协商后,联系买猪人将两头猪变卖后,偿还5000余元,同时将其羊圈里的羊进行查封,等待后续处置。
不见“拘留”不还款
郭某与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洛宁法院,后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郭某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多次催要无果后,程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清晨赶到郭某家中,要将郭某拘传至法院。郭某因害怕被拘留,当即表示自己愿意还钱,但是因为目前能力有限只能先偿还一部分,剩下的分期偿还。申请人程某也表示理解郭某的处境,愿意接受他的分期偿还。双方当场达成和解。
90000元当场履行
韦某因酒后驾驶造成张某受伤,经洛宁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韦某一次性向张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63563.6元。判决生效后,韦某迟迟未履行各项费用。张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日清晨,执行局干警赶到被执行人韦某家中,将韦某强制拘传回洛宁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韦某当场履行90000元,剩余执行款约定分期偿还。
截至下午6点,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8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2件,和解终结3件,到位金额18万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