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6日上午,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报告在党的大会报告历史上首次用专门章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论述和部署。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积极组织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在最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部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号召全国法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司法智慧,要求审判工作既要治已病,也要治未病。比较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不仅首次将依法治国设为专章,还对依法治国作出新的部署,即首次提出了“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这一重要实践任务,正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提升,也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化。同时,这一重要实践任务也是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的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要求法院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要干的更深更广,要通过司法审判来促进现代化法治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因此,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不仅要治已病也要防未病,既要从源头治理,也要考虑裁判的后果,不仅要考虑个案的公平,更要考虑类案的效果。要进一步做实“从政治上看”,落实司法责任,使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得到践行。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司法智慧,要求法院必须做到严格公正司法。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依法治国专章中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内在追求和价值目标。因此,公正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被突破,就会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来致命一击。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来说明司法不公的危害性:“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而要真正实现公正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司法智慧,要求法院更加重视人才培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除了首次用专门章节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还首次以专章的形式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报告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而对于人民法院而言,要实现上文所提出的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更需要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因此,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培养造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发展需要的各方面各层次人才,奋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人民法院还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锻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可或缺的部分,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要勇毅前行,奋发有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全国法院干警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