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对接解纷力量 推动矛盾就地化解
2022-12-25 09:54: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子菁
 

  人民法院依托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部署,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目前,人民法院依托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一是提升机制使用知名度。对外公开入驻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调解组织架构、调解员名册、调解程序以及调解规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选择权。为促进近年疫情形势下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可借助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向企业主、公司法务人员等特定主体推广网上立案及线上调解功能,丰富中小企业合法维权渠道。

  二是探索类型定向分流。通过前置式介入,打破“就案办案”模式,积极探索类型纠纷解决机制,向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定向分流,在隐患伊始即运用类型化案件指导、典型事例推广复制解纷模式,发挥示范调解效应。

  三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以“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打通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与人民法院的对接通道,以“纠纷分流+先调后诉”总体思路,建立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通过法官与调解员即时联络机制,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实时受理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第一时间为调解协议提供司法效力保障。

  为了将优质基层治理资源汇集,切实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以下简称“三进”)工作,笔者认为可以再从以下三方面努力:一是及时与线下已经建立起诉调对接关系的基层治理单位以及合适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对接,将其纳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并指导做好信息录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工会、妇联、劳动、民政、市场监管、土地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单位的解纷资源。二是开展相应宣传、培训以及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管理员及时登记、创建案件并及时委派给基层治理单位;通过组织定期培训确保解纷人员熟练掌握在线视频调解、在线生成调解协议等专业能力。三是结合“共享法庭”建设,统筹推进辖区“三进”工作落实,保障基层解纷资源共享、纠纷化解数据互通,实现基层治理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