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是否良性持续发展,直接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优劣。人民法院应当始终坚持“与发展大局高度融合、与企业需求高度契合、与审执主业高度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长效机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人民法院要“治病救企”盘活资源,构建一体化困境企业挽救机制。一是要坚持市场化、长远化、专业化原则,制定完善破产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拒绝“一破了之”,形成涵盖立案审查、财产处置、快速审理、执破衔接等破产办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帮助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破茧重生。二是要坚持全面审查、遵循比例、差异化担保、立审执协作等原则,推行涉企保全经济影响评估分级机制,视情采取驳回保全人申请、审慎变更保全措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等三级举措,慎重对企业基本账户、主要生产资料采取保全措施,尽力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三是要对严重失信企业及时纳入失信名单、依法严厉打击,对突遇变故暂时失信的企业柔性施策。建立涉诉企业信用管理平台,设立退出、指导、约束三类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分类处置。失信企业符合屏蔽条件的,要及时采取屏蔽措施,并向征信等相关部门推送,确保企业正常开展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人民法院要“躬身暖企”精准服务,构建一体化法企共建交流机制。一是走访服务企业“常态化”。坚持“企业需求什么,司法解决什么”的原则,优选综合素质较高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分别挂钩辖区重点企业,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走访座谈、风险预警等服务。二是法企互动交流“智能化”。结合当前司法热点及企业需求,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点对点交流”“线上法企讲堂”等活动,随时接收企业法治需求并予以解决。三是涉企司法事务“集约化”。对涉企司法事务加强调度统筹,做好涉企案件梳理汇总、分析研判、案例发布、司法建议等工作,为涉诉企业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精准化的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人民法院要“智援兴企”打通梗阻,构建一体化长远发展保障机制。一是做实涉企案件专题分析。建立企业涉诉档案分析研判机制,对涉企案件按照地域、案件类型等逐案梳理,深入研判,帮助企业查找、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和发生原因,从专业角度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二是做细营商环境保障措施。分析挖掘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健康发展遇到的困难梗阻,利用撰写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等手段,帮助行政机关提高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履职和监管能力,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各类商业主体广泛参与”的营商环境大格局。三是做深法企共建经验总结。开展系列调研,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法律价值高、参考意义大的涉企案件,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妥善面对纠纷、合理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