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做好“六保”工作,责无旁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做好“六保”工作,责无旁贷。
首先,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当前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六保”工作,决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是讲政治、顾大局的直接体现,要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司法自觉,尽心服务和保障“六保”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为“六保”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促进发展、稳定预期、保障民生的功能,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依法妥善化解涉及居民消费、投资、中小企业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房地产等领域纠纷,创造有利于促进社会消费,有利于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要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平等保护”是审判机关服务保障“六保”工作的切入点。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六保”工作新情况新要求,把这些文件提出的措施要求、执法司法标准落实好,真正贯穿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中,以释放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提振企业恢复生产、创新发展的信心勇气。
三是在执行方面,注重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对生产、运输疫情防控专用物资的企业开辟司法“绿色通道”,可视情况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信用修复,紧急许可其恢复生产;慎用对企业的财产查控措施,积极适用“放水养鱼”措施,增强造血功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加大涉企业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强化善意执行理念;慎用人身强制措施,适当免除协助执行义务人责任,充分保障当事人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
四是围绕做好“六保”工作,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举措,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力戒形式主义、表面文章。优化司法服务机制,前移下沉司法服务关口,运用信息化方式为“六保”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司法引导。全面拓展线上诉讼活动,进一步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开展“网上立案”“视频接访”“远程庭审”“远程调解”“线上查控”“委托执行”等,着力用线上诉讼服务的简便解决因疫情带来的线下诉讼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