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院出台意见 服务保障“冬季行动”
2016-03-22 14:11: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西法院 | 作者:薛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冬季行动”决定的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同心同力、振兴大同”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在广泛开展调研和多次讨论修订的基础上,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开展“冬季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细化实施举措,彰显法院作为。

  该《意见》立足审判实际,围绕全市“冬季行动”重点工作,从三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指导该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开展“冬季行动”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两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克服作风上的慵懒散问题,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冬季行动精神,以饱满的热情和十足的干劲投入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打好基础、赢得先机,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开展“冬季行动”的基本要求,找准切入点、结合点,按照《大同市开展“冬季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冬季行动”的通知》确定的目标、方向、思路和重点,特别是围绕征收安置、项目准备和手续办理、招商引资、金融创新、企业帮扶及信访维稳等六个重点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好各类诉讼案件,为“同心同力、振兴大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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