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法治根基
2022-12-12 14:32: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人民法院要在审判工作中把公平竞争政策一项项落细落实、抓紧抓好,推动公平竞争审判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飞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护航新时代”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据介绍,2013年至2022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垄断一审民事案件916件,审结不正当竞争一审民事案件32075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主体间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增多,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对此,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时代需求,依法规制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先后审结一批诉讼标的额高、社会影响重大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责任担当。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的反垄断典型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在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严厉制裁垄断行为,规范权利行使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从公平竞争中获得实益以及依法支持和监督反垄断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标准协调统一的特点;发布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展现了人民法院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鲜明立场。

  在“App唤醒策略”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涉案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制止了非法干扰他人软件运行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利用“刷单炒信”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力维护和促进了网络生态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陪伴式”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微信抽奖”有奖销售行政处罚案等案件的审理中,人民法院为经营者划定行为界限,提供行为指引,在充分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建立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

  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法治秩序,离不开制度的保障。针对当前竞争领域的法律适用规则不完善、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人民法院通过出台保障公平竞争的司法解释,细化完善规则,统一裁判尺度。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认定作出细化。比如,针对人民法院认定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存在裁判标准不统一的现状,规定经营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规定之外情形的,可以适用一般条款予以认定。此外,人民法院配套出台维护公平竞争的司法政策文件十余项,《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等司法政策文件的发布,对于全面贯彻公平竞争政策,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义十分重大。

  然而,司法实践证明,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工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必须正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事业,需要多方协同配合,方能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强化沟通协调,健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公平竞争保护合力;要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加强法治宣传,适时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及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人民群众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治意识的提升,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大道笃行,虽远必至。人民法院要在审判工作中把公平竞争政策一项项落细落实、抓紧抓好,推动公平竞争审判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飞跃,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