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科学回答了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国家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
面对国家金融发展的大局和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形势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服务金融发展大局,先后出台《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规范裁判准则,为金融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国法院高度重视金融审判工作,谋定而动,奋起直追,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机制做法:重庆法院专门推动“数字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与相关金融机构联合打造“数字金融纠纷银企易诉平台”,探索互联网金融纠纷解决新机制。河南法院积极开展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两类案由的“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技术攻关,实现了民商事案件的简案快审。北京金融法院创新代表人诉讼实施机制、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如今,成渝金融法院刚刚挂牌。全国金融审判展现出强大的法治动力。
上海是我国乃至亚洲的重要金融中心,也是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试点的窗口城市。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4年来,上海金融法院积极发挥裁判规则引领作用,努力树立解决金融纠纷的“中国标准”“上海规则”,交出一份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单”:4年来,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3万余件,受理案件总标的额超8000亿元人民币。
成就载入史册,征途未有穷期。我们坚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必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依法惩治金融犯罪,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为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