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执”宜 走出山区执行新路子
2025-01-02 09:15: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钟媛媛 冯伊嘉
 

  “物难查、人难找、送达难”是执行工作三大难题,加上广东梅州“大山区、小聚居”的地域特点,一度使得执行工作“难上加难”。

  变则通,通则达。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提升执行质效,立足“小县域、大农村、熟人社会”区域特点,坚持摸实情、深研判,主动转变理念、积极创新机制、全面优化模式,打通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走出山区执行新路子,破解山区农村“执行难”工作机制获最高法院简报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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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法院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商讨一起案件的调解方案。冯伊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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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埔法院执行干警组织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开展执前调解。陈素婷摄

  ■“治未病”谋理念之变

  下好站在前头想后头的先手棋

  “法官,我们马上搬离!”近日,在大埔县人民法院“执前督”举措下,成功促使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履行。

  根据生效文书,黄某应向梁某支付店铺租金并搬离店铺,黄某未履行,梁某遂向大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审核,大埔法院执行干警发现该执行申请符合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程序,当即将该执行申请导入多元化诉调管理平台,依法启动了“执前督”程序。

  “法官,如果启动‘执前督’,会不会给黄某转移财产,进一步逃避执行的机会?”梁某对“执前督”程序提出疑问。

  “‘执前督’过程中,法院会对黄某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确保财产不会被恶意转移。如果黄某在此期间自觉履行,或者你们达成和解,案件不需要进入执行程序,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一举多得!”听了执行干警的解释,梁某连连点头。

  随后,执行干警向黄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明确将拒不履行的后果分条罗列、详细阐明。黄某很快便支付了拖欠的租金,并在执行干警耐心讲解“腾退”与“退押金”的法律关系后,主动腾退了店铺。

  “以‘执前督’促‘主动还’,以法律文书的形式为被执行人划定‘红线’,指明‘出路’,不仅能展示执行威慑力,还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据梅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梅州法院通过督促履行、预处罚等“执前督”举措,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和解案件1.1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逾14亿元。

  “执前督”是梅州法院主动转变执行理念,由“末端执”转向“前端治”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梅州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源头治理新路径,把“有利于执行”理念向前延伸到立案、保全、审判各环节,健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内部“执行建议”和执行法官跨部门列席会议制度,2024年以来共向审判部门发出10份执行建议。加强“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实践运用,缩小执行立案“进口”,拓宽纠纷化解“出口”,2024年以来执行保全案件13785件,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59.06%,同比上升22.24%,执行完毕率50.62%,同比上升18.8%,新收执行案件下降36.72%。

  同时,梅州法院积极综合运用提级、指定、协同、督促、集中执行方式,开展交叉执行案件126件,取得实质进展99件,执行到位金额842.4万元,推动62件欠薪案件执行完毕。持续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发挥中心前端治理和提升质效功能,推进执行立案便捷化。出台在执行工作中建立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以来,发出信用修复证明57份。

  ■“牵牛鼻”谋机制之变

  破解“老赖”不受限之困局

  “被执行人多是本地人,很少出远门或从事企业经营。”

  “在农村,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对被执行人日常生活影响不大,震慑力不够。”

  “受家族、宗祠文化影响,他们比较好面子。”

  ……

  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里,一场因农村“老赖”袁某的“狂言”引发的执行案件分析会讨论正酣,执行干警杨雨峰不禁回想起与被执行人袁某“交锋”的场景。

  “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那又怎样!”在田间干农活的袁某对执行干警多番耐心劝说毫不在乎,扛起锄头转身就走,把执行干警撂在田埂边,“要限就限,要列就列,反正我不做生意不外出,不买房不买车,拘留我也无所谓”。

  城市里行之有效的执行举措,在山区农村执行案件中却收效甚微,被执行人不受“限”之困局该如何破解?

  随报夹送失信人“画册”、投放农村商圈广告、增设乡村公示栏……针对梅州山区农村执行案件特点的“失信﹢舆论”双惩戒机制应运而生。

  “法官,我今晚把钱转过去了,明天就把我从画册上撤下来吧,太丢人了!”带有袁某“大头像”的画册发出后不久,杨雨峰就接到袁某的电话。

  无独有偶,当带有“大头像”的失信人“画册”随着《南方农村报》《梅州日报》等报刊“遍地开花”,失信人信息在农村人流集中的集市、广场、银行、医院等地的广告机上全天24小时滚动播放时,强大舆论压力倒逼许多像袁某这样“油盐不进”的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也督促暂未“上榜”的失信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

  增设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栏之初,不少村书记担心:“村民都爱面子,公示会不会坏了他们的名声,引起更多矛盾?”但眼见需要村委协助的执行案件逐渐减少,诚信成为村民的共识,村书记们不住为“失信﹢舆论”双惩戒机制叫好,“现在逐渐形成了老赖‘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推动了乡村的诚信建设,对基层来说是赋能,不是负担”。

  “失信﹢舆论”双惩戒机制从蕉岭法院试点探索到全市法院推广,在熟人圈构筑起对失信被执行人“围追堵截”的社会联动网络,短短几年时间效果显著,该机制作为山区农村执行新模式入选广东法院改革培育计划。

  2021年以来,梅州法院通过“失信﹢舆论”双惩戒机制累计随报投放60批次48万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11932人,促使71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找外援”谋模式之变

  齐抓共管凝聚大执行合力

  “文伯,别忘了准时把最后一笔钱打给袁某军,他现在恢复得不错!”

  近日,兴宁某镇司法所所长黄飞标和村书记袁火亮就来到村民袁某文家中,协助兴宁市人民法院跟进一宗执行案件。

  2022年,袁某军不慎被袁某文砍倒的树木砸伤,造成九级伤残,兴宁法院依法判决袁某文赔偿医药费,袁某文未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经调查,袁某文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试图在履行数额和履行方式上找到“双赢”之策,但双方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袁某文年逾70,平时靠打零工和贫困补助拉扯两个孙辈,无力偿还;袁某军因飞来横祸致残而掏空了家底,在赔偿数额上寸步不让。

  思虑再三,执行干警认为还得从调解入手,立即启动了“法院﹢司法所﹢村委”执行联动协作机制。

  黄飞标认为案件关键在于做通袁某文的思想工作,可以让其亲友参与调解。袁火亮指出袁某文定期领取养老保险金,其亲友或许能提供一定经济支持;执行干警建议以“首付﹢分期”的形式支付……多番讨论后,最终敲定调解方案。

  但事与愿违,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别着急,平时我会和袁书记多上门,争取做通两家人的思想工作。”黄飞标表示。

  随后,调解团队多次邀请双方亲友和村中德高望重的乡贤上门做工作,释法说理,从村民情谊、利益平衡等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将心比心、互谅互让。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次推心置腹的“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袁某文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袁某军亦同意适当减少赔偿数额,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在场亲友、乡贤筹措了4万元当场交给袁某军,其余分期给付。

  这是梅州法院加强与镇村协调联动,协助解决农村执行难问题的生动实践。2021年以来,共发动镇村协助查找被执行人11891人次,提供财产线索2136条,联合化解涉农执行积案447件。

  同时,梅州法院充分发挥网格员信息资源和地域优势,协助法院开展查人找物、司法送达、调处纠纷等4745件次。创新“执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查联动机制,2022年5月试运行以来,乡镇执法队参与维护重大执行秩序、促成执行和解163件。

  在梅州,“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是法院一家的“独角戏”,而是凝聚多方力量齐抓共管的“大合唱”。

  近年来,梅州法院坚持把“切实解决执行难”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争取市委出台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联合银监部门推动地方性银行完成“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对接。与税务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与银行签订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协议,实现政务数据共享。

  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查人扣车”联动机制,成功查找到被执行人67人,查扣车辆15辆。与自然资源局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与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建立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将对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的监督纳入法治考核,进一步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