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徽州由通商平粜引发的案中案
2024-12-27 09:14: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刚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徽州发生洪涝灾害。当地官府积极动员士绅与在外徽商,共同筹银出谷,开展灾后救助。不料,休宁县屯溪镇在通商平粜(官府在荒年缺粮时,将粮仓存粮平价出售)时却发生了一场纠纷。

  纠纷骤起

  八月初一,屯溪居民吴士林向休宁县衙告状,称不满当地官府的平粜限制而告之公堂。一告当地平粜局,认为其平粜规定不合理,不能满足灾民的基本需求。吴士林自称上有老下有小,因食口众多,“满拟多籴”,“讵局员不准多籴”。二告当地巡警局,挟私偏袒、欺侮孤儿寡母,不问青红皂白“纵勇重伤”他,迫使他“久溷局中”,要求巡警局给出说法。

  听闻受灾孤儿寡母在买米时受欺辱,众人愤愤不平,纷纷上访县衙要求秉公平粜,惩处挟私偏袒的警勇。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徽州府又陆续收到屯溪德厚昌商号店主曹绅英、程震盈等人“具禀”的诉状,状告巡警局官员任恒智“嗜烟纵赌”“收受赌规”“纵勇滋事”,要求对任恒智停职撤换,警捐不认,任恒智所在的巡警局应“解散停巡”。

  抽丝剥茧

  接到休宁县禀报后,徽州知府刘汝骥一方面派员展开调查,另一方面安排人员安抚纾解民众情绪,尽快恢复平粜秩序。

  关于吴士林与平粜局、巡警局之间的纠纷,经调查:休宁县孀妇吴程氏抱着幼子吴园林携带长子吴士林前往平粜局买米,因食口众多“满拟多籴”,但平粜义绅不允许,吴程氏“信口嫚骂”,吴士林与执勤警勇互相扭打。

  刘汝骥认为,眼下家家户户缺食少粮,官府组织义绅商贾出银出谷来通商平粜,就是为了防止饿殍满野、哀鸿遍地。大灾面前谷物有限,不可能按人分摊,只能按户统筹救急。如果“任人多籴”,不仅无法满足所有受灾户,还有可能让不法奸商囤积转售,导致“强者籍以取利,弱者转无从得食”。“屯溪穷民不下数百户,皆无异言,何以尔子不遵约束,必欲多籴?”

  故此,刘汝骥认为吴士林母子“不遵约束,必欲多籴”,在平粜中纠缠不休,平粜人员“喝之”“斥退阻之”符合情理。

  尽管平粜之争由吴士林母子“必欲多籴”引发,那么,巡警局是否存在“纵勇滋事”之过?

  刘汝骥从查明伤情轻重和伤人者有无过错入手。“嗣经该县刘令禀覆:‘吴士林伤已验明,惟左肋拳伤一处,别无伤痕。讯系警勇费志发、李荣生二人所殴,当予分别责惩。任弁(任恒智)喝令一节实无其事’。”也就是说,警勇伤人情况属实,但只有“左肋拳伤一处,别无伤痕”,并非吴士林所控诉“殴伤重命危等情”,至于任恒智指使警勇伤人的控告则毫无根据。

  那么,警勇伤人系谁之过?吴士林自辩“并无强籴滋闹情事”。刘汝骥审查后却认为,无论是吴母抱次子吴园林滞留平粜局要求买米,还是吴士林“久混局中,喊骂无状”缠闹,均属“再三强籴,不服禁止”的情形,过错在先。《违警律章程》规定:“官吏办公处所聚众喧哗,不服禁止者及当众詈骂人者,巡警本有弹压扭送之责。”据此,维持秩序的警勇自然有权当场处置,但“不应擅行殴人”。

  妙招解疑

  到了宣统元年(1909年)三月,因曹绅英等人越级上访,刘汝骥收到了“抚宪朱批”,要求其“据实禀复核办,毋稍徇庇”。为查明事实真相,刘汝骥特安排在平粜纠纷中与警勇发生冲突的李鸿麟参与查验。

  经查,曹绅英并非首次控告。数月前其就告发任恒智嗜烟。当时“知府业经移请徽州营调验”,取有“却无嗜好切结在案”结论。

  曹绅英旧案重提,刘汝骥决定“奉札后遵即重加调验”。一方面“移会徽州营札调来郡”查验复核以往结果,另一方面专门在府署中腾出一间房间,让李鸿麟与任恒智共寝其中,以此查验任恒智是否是嗜烟的“瘾君子”。

  共寝前李鸿麟对任恒智周身彻查,防止“其怀挟代药品”。“四月初七辰刻入署,初十日午刻出署”,三天同宿同食,李鸿麟证实“入所之时遵示搜过,并无怀挟,终日相对共语,却又无倦容”。因此,任恒智根本不存在嗜烟成瘾的症状,控告任恒智嗜烟毫无事实根据。

  关于任恒智是否“收受赌规”,刘汝骥经审查认为:“原禀既称有证有据,何不指其人以实之?应仍饬县随时访拿,果得有实据,与者受者即一并尽法惩治。”即如果有贿赂的真凭实据,可以将事实证据一并交由官府尽法惩治,无凭无据不予采信。

  那么,曹绅英为何对任恒智穷追不舍?刘汝骥命人仔细查访,终于寻到蛛丝马迹。此前,曹绅英在请巡警局差人帮助自家商号押运货物时与其发生冲突,为方便今后行事,曹绅英想通过举报,撤下任恒智,换上心腹张开元。不料却遭到义绅洪廷俊等人的强烈反对,洪廷俊等人认为任恒智“情形熟悉、缉捕勤能”,出具公函要求留任他。曹绅英对此耿耿于怀。此番平粜纷争骤起,平粜义绅恰好是洪廷俊,曹绅英觉得机会难得,“痛诋洪绅是其本意,并非与任弁为难,直与洪绅为难,其挟嫌倾轧之情,已昭然共见”。真相大白,曹绅英为一己私利,置抗灾平粜大事于不顾,捏造事实,企图诬告任恒智。

  最终,刘汝骥作出判决:一是对纠纷中当事双方作出处理,吴士林受有微伤从宽免究,殴人警勇送县责惩。二是驳回德厚昌商号提出的撤换任恒智、警局停巡和不认警捐的诉请。并明理答疑“要政岂能因一二警勇殴人被拘,辙将全班停止巡缉……候札饬任外委即行照常梭巡查缉,以安商旅而戒不虞”。三是整顿巡警局,消除灾民因不满警勇而迁怒绅商的风险。

  至此,这起由通商平粜引发的纠纷偃旗息鼓。

  掩卷沉思

  纵观该案审理过程,刘汝骥审时度势的综合分析、丝丝入扣的审理技艺,对当下矛盾纠纷化解仍具有启示意义。

  一是精准把握情势、综合协调是息讼止争的基础。刘汝骥关注到按户平粜卖谷是纠纷产生的直接原因,在协调中把握住“平粜本有限制,不能任人多籴”的实情,同时又敏锐抓住防止灾年有人借平粜之机“囤积转售”发国难财,导致“强者籍以取利,弱者转无从得食”这一关键,循循诱导、据理劝阻,有理有节地维护了义绅和警勇正义之举。并果断批示:照常平粜,不得因噎废食。由此,维护了通商平粜秩序。

  二是公道处置、平抑舆情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尽管吴士林母子无理取闹,但警勇释理不明鲁莽伤人也是事实。刘汝骥实事求是地作出“讯系警勇费志发、李荣生二人所殴,当予分别责惩”的决定,同时将殴人警勇“送县责惩”。而吴士林母子虽有“卧局滋闹”的违法犯科行径,但其家中“食口众多”也属实情,故“从宽免究”,使吴士林母子心悦诚服,反省自己“戏怒骂而破坏之”的违法行为。

  三是公开透明、细致调查是分清是非责任的有效途径。曹绅英等人借平粜纠纷状告任恒智,并提出“解散停巡”等诉请。面对如此盘根错节的复杂案情,刘汝骥妙计巧施,让在平粜纠纷中与警勇发生冲突的李鸿麟参与调查,不仅增加审案的公开透明度,而且通过调查,厘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明晰是非责任,使当事人对裁判心服口服,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