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如我在诉”理念 从化解好每起纠纷做起
2024-11-06 15:01: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艾西丁
 

  11月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的用心调和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化解,原被告双方来时的满腹怨气,此时化为对速裁法官工作态度和办事效率的赞扬和肯定。

  2022年12月28日,察布查尔县琼博拉镇的牧民卡某租用王某在堆齐乡的承包地放牧,约定草场租赁费为每年1.8万元,卡某向王某出具了1.8万元的借条,约定2023年6月还款。但卡某在还款期内未能履约,虽经王某多次催要,但卡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王某无奈于2024年10月将卡某诉至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要求卡某归还借款并支付违约金。

  2024年11月4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官艾西丁对该案进行了调解,通过听取双方陈述意见,了解掌握了纠纷的焦点。

  卡某称,2022年冬季,我租用王某的地放牧,在地头堆放的滴灌带被人偷走,耕地原主人认为是我搞丢的要我赔偿,为了能够继续放牧我赔偿了相关损失。我认为这应该由王某来赔偿,所以我不用还王某的借款。

  承办法官针对矛盾焦点,针对卡某的思想疙瘩,承办法官指出赔偿滴灌带损失和归还借款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体,如果对滴灌带赔偿有意见可以起诉追偿,但借款纠纷证据确凿,应当返还。

  针对原告的诉求,承办法官做起了王某的思想工作,认为牧民也不容易,风里来雨里去养家糊口,希望能够根据卡某的实际困难适当减免些费用。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协调下,王某也痛快地减免了8千元债务,双方当即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当天还5千元,十二月底前一次还清剩余5千元。当天下午,卡某按照约定来到法院,当着法官的面将5千元现金交到了王某手上。

  王某对于承办法官的工作效率非常满意,他说:“我没想到法官办案这么细致公正,无论是法理还是情理讲得很到位,听得懂,效率也高,感谢人民法官的付出。”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