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庭审进基地 咨询专家参与庭审
2024-09-09 14:03: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秀秀 李金洪
 

  挂上法徽、摆好桌椅、放上台牌,一个简单而又肃穆的法庭被搬进了九洲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案,首次聘任咨询专家参与庭审。792A4371_1.jpg

  2021年5月9日至2022年10月18日期间,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在温泉镇某村的山岭上,超出批准的范围开采高岭土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总值81.96万元。

  环境资源案件涉及生态、水利、矿产等诸多自然科学领域知识,法官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储备不足,特别是在案件事实认定、生态修复等方面,面临的技术屏障更大。在本案的审理期间,经法官引导,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表示,自愿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破坏区进行自行修复,并提交由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亦对破坏区进行了基本的回填,但是未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为更好恢复生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本院聘任咨询专家帮助法官查明、理解技术事实,对技术问题和修复难点作出专业判断。

  经咨询专家现场考察论证,在庭审中对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复垦方案发,表技术意见、提出改进建议,认为本案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非法采矿共形成破坏区A采坑与破坏区B采坑,只有破坏区B采坑已完成回填。因此,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尚未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破坏区进行完全的修复。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对咨询专家发表的意见亦予以认可,表示会尽快完成破坏区的修复。

  此次陆川县法院聘任咨询专家参与庭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专家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的作用,增强环境资源专业事实查明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为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庭后,陆川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干警向在场群众分发了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册,江秀秀法官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了非法采矿、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陆川县法院始终秉持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信念,充分发挥九洲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职能作用,构建“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法治教育及宣传”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将涉环境资源庭审搬到群众身边,用身边案事件教育身边人,为广大群众划定了清晰的“生态红线”,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共同守护辖区绿水青山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