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排民忧 如我在诉解千愁
2024-07-09 14:49:34
 

  中国法院网讯(李楠)“这么长时间的纠纷,衷心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为你们的辛勤付出点赞!”近日,河北省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村民签署调解协议后激动地说。

  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村委会为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向10余位村民借款,借款金额高达180多万元,并承诺给付利息,然而,该村因缺乏收入来源,一直拖延还款,村民们多次要求村委会偿还借款未果,无奈纷纷涌入安新县人民法院,要求诉讼维权。

  安新法院白洋淀人民法庭庭长张林杰收案后,分析这些案件涉及金额高、人数多、时间长,以一纸判决收尾不是群体性纠纷的最优解,坚持调解优先,从源头化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于是,决定联合特邀调解员赵学群先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为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张林杰赵学群前往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村委会,听取双方对案件的意见,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在表达诉求的同时也发泄着情绪,强烈要求村委会马上还钱。现任村主任却态度消极,以不清楚借款为由推脱责任,场面一度濒临失控。

  为防止事态愈演愈烈,张林杰决定先将借款事实确定下来,遂与村委会会计前往乡财政所,调取了村委会账目,仔细核对账目记录后,确认案涉借款属实、数额准确。随后,查询了村委会账户,发现村委会账户余额远远不足以清偿债务。

  一边是等待收回借款的村民,一边是面临资金困难的村委会……为妥善解决这起群体性纠纷,张林杰决定再积极争取乡党委、政府的支持,让所有有利于纠纷化解的力量都参与进来,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多方齐抓共管的努力下,历经数日的上门、循环做工作后,村民们与村委会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直至达成一致,最终,村民们同意以村委会账户现有资金为基础,按照借款本金的30%进行分配。在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法院干警、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群体性纠纷实现了诉前化解。

  利民之事,毫发必争,如我在诉,念念在心。安新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涵养“如我在诉”情怀,坚持不懈以法治方式,保障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地有声、抓铁有痕。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