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破产审判再提速 42天高效审结
2024-05-07 08:44: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范书海
4月29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顺利审结大田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该案从受理至裁定宣告破产前后仅用时42天,是目前为止大田法院破产审判用时最少的案件,标志着大田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驶入快车道。
大田某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50万元。此前,该公司的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2024年1月23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大田法院审理。
“这个案件的债权债务关系基本明确、债权人仅2户,债务人财产状况相对清晰。”该案承办人介绍,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为有效提升破产案件整体审理质效,决定对该案快速审理,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案件受理当天,承办法官立即将受理决定送达给大田某贸易有限公司,并第一时间与管理人就组建工作组、清算准备以及该公司的资产、涉诉等情况进行沟通。在大田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迅速制定工作预案,完成债权申报、审查以及职工债权调查等多项工作。
4月26日,大田法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管理人的核查和债权人会议确认,法院查明了因该公司及其清算义务人未向管理人移送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导致清算不能,且名下无财产可供分配,无法支付破产费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等。4月29日,法院依法宣告该公司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本案敲响了大田法院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关键一锤,不仅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充分展现了大田法院稳步推进破产审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成效。下一步,大田法院将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提升办案效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