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缘何出现执行转机?
2024-06-28 15:50:02 |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池锐燕 丁志伟
 

  “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缘何出现执行转机?原本“无力履行”的被执行人又为何主动提出和解,愿意分期履行给付义务?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用交叉执行让“陈年旧案”再现新机,圆满化解一件执行标的超千万元的“钉子案”,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无财可执

  首轮执行无奈“终本”

  事情缘起于一宗合同纠纷。数年前,庄某与雷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庄某将其某基地内的房屋、变压器、土建基础和生产原材料等转让给雷某。

  事后,雷某未按期支付款项,庄某便将雷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雷某应向庄某支付各类款项共计80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雷某不履行义务,庄某遂向白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执行过程中,雷某仅履行了少量付款义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雷某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庄某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多方查询无果后,法院对雷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措施,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拓展思路

  重新排查财产线索

  为深入化解执行难案、积案,白云区法院决定对该案开展内部交叉执行,希望可以通过组建新的执行团队,对案件诉讼、首次执行过程进行全方位复盘,有效拓展工作思路、增添执行活力。

  一方面,法官对申请执行人庄某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另一方面,组织执行团队对案件全过程进行复盘,复盘过程中,发现在首次执行时,案外人周某每个月会代雷某转账4000元到法院账户用以还款,虽然4000元对于近千万元的执行标的来说杯水车薪,但这却成为该案“破局”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法官先是电话询问周某代为还款的具体情况,周某称雷某系其朋友,雷某本人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每个月扣除生活费后只能履行4000元,无力履行本案全部还款义务,故委托其代为还款。

  与此同时,庄某也给法官打来了电话:“法官,我发现雷某暗藏多处物业,每个月都有租金收入,请求尽快恢复执行。”

  白云区法院依据庄某的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此时,加上多年的利息,该案执行标的已超千万元。结合庄某提供的线索和周某的陈述,法官认为周某有可能在隐瞒实情。于是,执行团队又对诉讼案件的卷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团队从一份旧的租赁合同“顺藤摸瓜”,发现雷某曾以其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控制的关联公司名义,与某农业公司重新签订了两份房地产租赁合同。而这两份合同,很有可能就是庄某所说的雷某暗藏物业的真实依据。

  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该农业公司进行调查,发现雷某正是通过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对建筑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层层转租,每年收取大量租金,并通过关联公司账户对所收租金进行转移,以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

  查清上述情况后,法官电话联系雷某并严正提出警告,指出其行为明显是在规避法院执行,并向其发出传票,要求其到庭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鉴于雷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且未向法院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法官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并提请公安部门协助布控。

  高效“破局”

  被执行人主动和解

  虽然查清了雷某有经济收入来源,但资金的去向依然错综复杂,申请执行人拿不到执行款,执行工作就远还没有结束。

  为查清8万多平方米房屋的租赁情况,了解租金最终去向,法官先后五次前往案涉物业所在地进行走访和实地调查,与现场数十家租户深入交谈、了解情况,并发出协查文书。走访结束后,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发现雷某是假借了多家公司的名义,对案涉物业进行实际控制和管理,并收取租金。

  随后,法官一方面向现场租户发出截留租金的执行文书,告知现场租户因他们承租的房屋涉及执行案件,不得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另一方面迅速冻结收租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截断相关资金的流转通道。

  同时,根据查明的资金流水情况,法官再次警告雷某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将移送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的刑事责任。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雷某渐渐地由开始的“拒不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主动与庄某协商处理所欠债务。

  “如我在执”

  实现多方主体共赢

  “法院送达执行文书要我们配合执行,不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我们每家租户都交有几十万的押金,且现实中我们还要面对管理方的压力,这对我们企业的经营有非常大的风险,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就准备退租了。”在实地走访调查中,一些现场租户提出了他们的担忧。

  雷某也向法官坦言,受近年来各方面因素影响,其经营的产业大多处于亏损状态,债务压力很大,这些租金也都入不敷出,为避免一次性全部履行给其带来资金链断裂等不利影响,希望可以分期履行债务,请求法院组织调解。

  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如继续强制执行,有可能出现租户退租,出租方就马上需要支付数额不小的押金。这不仅减少了雷某的收入来源,让庄某更加难以实现债权,且根据目前出租方的财产状况来看,还有可能滋生多个租户与雷某及出租方之间关于退还押金的新纠纷。

  “执行进展到这一步,或许调解才能一次性解决矛盾、防止滋生新的纠纷,实现多方共赢”。法官丝毫不敢懈怠,迅速转变工作思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继续推进执行工作。一方面,法官与庄某进行详谈,分析相关利弊,并组织其与雷某协商还款事宜;另一方面“稳住”多家有退租意向的租户,并承诺法院会尽快解决他们所担忧的问题,保证不影响他们的生产经营。

  经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庄某与雷某达成分期执行和解,庄某自愿放弃追偿部分利息,雷某同意分期履行债务。同时,为方便雷某开展经营,庄某向法院申请解除对雷某采取的所有强制措施。

  达成和解后各方都舒了一口气,雷某表示要努力经营,早日还清债务,庄某也表示在法院有力执行下债权得到了保证。原本要退租的租户也表示同意续租,稳定持续、可供执行的租金收入来源有了保障。

  今年“五一”前夕,庄某与雷某签订和解协议,首期200万元顺利打进庄某的账户。后续法院也将加强监督,确保雷某如期履行义务。

  交叉执行,是法院做实公正与效率、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杜绝消极执行的重要举措,通过法律规定的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协同执行、集中执行、督促执行等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为最大限度激活交叉执行效能,发挥“鲶鱼效应”,广州法院积极践行依法能动履职,秉承“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通过交叉执行总结提升、集中执行汇聚合力、终本清仓攻坚清理,着力化解执行积案难案,力求更快更优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