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拒不开门躲执行 强制入户护权益
2024-06-28 15:02:14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蔡伟凤)“咚咚咚,法院执行,请开门配合调查……”

  面对执行法官上门搜查,被执行人竟想“躲猫猫”逃避执行。然而,司法权威不容挑衅。6月26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躲避在家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开锁入户方式将其拘传至法院,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周某常年在各个建筑工地承包项目,何某、刘某在周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水泥司机工作。承包项目完工后,周某未依约向何某、刘某支付工资。经结算,周某尚欠何某工资27700元、刘某工资25000元。之后,何某、刘某多次催讨,周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何某、刘某先后诉至沙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均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陈某再次失约,何某、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未如实申报财产,网络查控系统显示,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周某总是拒接电话、不回信息,躲避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收到周某的行踪线索后,立即前往其住所,执行法官在门外多次敲门并说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后周某均不应答,装作自己不在家。鉴于此,执行法官立即请示领导,批示准予对周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全程监督下,开锁公司强制开锁,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执行法官成功进入屋内,将周某拘传到法院。

  在法院羁押室,执行法官对周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得知自己将要面对司法拘留措施时,迫于法律威慑,周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周某与何某、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周某当场履行27000元,并承诺剩余欠款将分期履行。至此,两起劳动纠纷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