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理应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秉持系统思维,完善工作体系。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是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加强整体谋划,坚持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的本质特征、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体系化扩大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辐射面。要注重整体推进,将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在一起,协同推进,一体进步,实现法院各项工作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优化。要追求整体效能,致力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统筹各方力量,挖掘最大效能。
二是秉持变革思维,保障改革创新。要将法院的各项改革创新与保障高质量发展相挂钩,让司法服务更贴合社会需求。要坚决保障改革创新,立足地区发展实际,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抓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创新开放经济发展氛围。要坚持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推进多跨协同的流程再造、模式重构、制度重塑、理论创新,实现司法服务质量、效率、动力的历史性变革。要坚持数字赋能,深化“平台化”建设,融合“管人、管案、管事、管物”大数据监督应用,推动数据多源汇聚、自动采集,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化、监督实时化、考核智能化、评价精细化水平。
三是秉持民生思维,维护群众权益。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实现现代化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要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排解民争、化解民怨、保护民权、维护民利、赢得民心。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产品,加强案件监管,奋力打造“办案用时最少,裁判最公,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司法重要窗口。要维护群众胜诉权益,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规范执行款发放、终本案件管理、财产处置等工作。
四是秉持能动思维,服务工作大局。要积极回应高质量发展司法需求,坚决做到“大局工作推进到哪里,法院工作跟进到哪里”。要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积极开展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完善涉困企业帮扶机制,化解不良资产,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开展法官联系企业、送法入企等活动,通过主动对接、以案释法、集中宣传等形式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要未雨绸缪化解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共享法庭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解决在萌芽。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作用,以经济社会发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为角度,从审判执行的海量数据中,总结提炼具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