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新时代法治剧的破冰之作
2022-09-25 09:05: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浅度
 

  有情有理,才能动人。《底线》并不固执于一种叙事结构,而是以“大案套小案”的总原则,尝试各种叙事方式,达到最灵动的叙事效果。对于很多人而言,第一次全景式了解了我国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

  《底线》的出现,笔者愿称之为“新时代法治剧的破冰之作”。本文,笔者聚焦《底线》的“三难三破”进行评述。

  第一难:专业之难

  拍摄法治剧,摆在面前的第一道难关,就是专业之难。法官,可谓是百业之中难度系数最高的职业之一。以法官为题材的法治电视剧涉及大量法规、法条,法律知识复杂,甚至会影响大众认知。所以,对于创作而言,法治剧既要求主创有非常深度的投入,吃透法律法规;又要求有非常精准的把握,不能出错出乱。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得易懂、好看,兼顾专业性和艺术性。

  若非有极强的社会使命感,正常人的反应是,太麻烦了,何必吃力还未必讨好呢?市场上大有创作起来轻轻松松又容易成功的题材。但是法院是一个非常有必要出作品、出精品的领域。我们要实现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而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电视剧作为当今受众面最广的文艺形式,能唤醒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在普及法治精神、提升法治意识、健全法治素养上,都能起到重要作用。

  那么,在高必要性和高难度性的冲突下,《底线》为何敢率先破局?很重要的一个底气,就是他们组成了一个最能攻坚这个难题的战队:一是在法律的专业性上,有最高人民法院深度参与。从《底线》的策划阶段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便全程参与,提供调研配合、采风创作,整个拍摄期间都有专业法官全程陪同,及时指出什么地方可能存疑。所以说,《底线》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品控下出品的法治剧”。二是在影视剧的艺术性上,有潇湘电影集团的精品护航。潇影集团是中国七大国有电影集团之一,64年来曾多次获得各种奖项。近年来,更是在“新主流影视剧”上连续发力,推出了一系列优质作品。在专业性与艺术性的联合之下,《底线》项目组在筹拍阶段便组织了采风团队赴长沙、衡阳、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广州等60余家法院和调解组织实地调研,系统性地了解了法院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采访一线法院工作者200余名,并建立起人物原型档案;收集各类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超过500余件,并建立案件素材库。历时3年,修改20稿,《底线》的剧本终于打磨成功。

  第二难:破题之难

  恰是因为第一难让此类题材无人探索,因此也就没有类型化的参考。作为探索者,怎么破题,就成了第二难。

  但是,《底线》却把这个“破题之难”转化为了“破题之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进步体现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中。而这其中,立案庭具有很鲜明的代表性。因为它是最能体现新时代法治理念中“一站式建设”“诉源治理”等先进理念之所在。立案庭是法院向人民群众敞开的大门,它有些类似医院门诊大厅的分诊台,但又承担更多功能,不仅能够进行立案分流,还能进行诉前调解。如果调解得当,问题得以解决,既是对司法成本的节约,也是对百姓解纷成本的节约。这部作品,恰恰就以立案庭作为破题之眼。故事背景以立案庭为主,民事庭、刑事庭并行,兼有知产庭、速裁团队等,全景式展现新时代法庭面貌。那么,除了切中法治热点,它还巧在何处?

  一方面,定位精巧。要做好破题,就要想好定位。《底线》的破题,着眼于两个维度的定位。一个维度,是在剧集领域的定位。因为法治题材的作品实在有限,定位就要放在更大的涉案题材之中,纵观国内要么就是调色非常阴郁的“类型剧风格”,要么就是饱和度非常高的“偶像剧风格”,而这两者,都是非现实的。而《底线》要做的,则是现实主义风格。另一个维度,是在观众认知的定位。此前,法治相关内容,都是让人感觉非常严肃、非常遥远的。而《底线》要做的,则是有烟火气的、没距离感的。因此,在两个维度交叠之下,有着“现实主义烟火气”的立案庭,就成了最佳破题口。所以在这样的定位下,《底线》不论是在类型的定位上,还是在大众的认知上,都有颠覆之感,从中能看到社会百态,看到人间烟火。

  另一方面,人设讨巧。在这样的定位下,法官也有了“新人设”。他们不是刻板冰冷的,而是烟火人间的。靳东饰演的立案庭庭长方远是最典型的人物。第一集就用一场戏,精准刻画了他的人设。立案庭的法官助理周亦安(成毅饰)是实践派,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年轻干部叶芯(蔡文静饰)是理论派,正巧方远撞见实践派的周亦安与理论派的叶芯因为如何恰当处理纠纷发生争执,方远表面上是在指责周亦安,实际上只是打圆场。但在后来,叶芯才知道方远是星城区人民法院的“定海神针”,正是因为有他,立案大厅才能正常有序运转。方远这样的人物,就特别真实,也特别讨喜。他不是教条主义的人物,而是灵活的、变通的,看似有些“油滑”,实则只是“外圆内方”,看似有些“混不吝”,实则“拎得清主次”。而这样的人设,正是源于现实。

  创作者们在采风阶段所接触到的立案庭的法官们,跟大部分人想象中不一样,但这才是真实的立案庭法官,因为他们要面对各色各样、各行各业的人。如果他们不是像剧中的方远一样,就不能处理这样的事。

  第三难:精彩之难

  只是复刻现实、还原现实,还不足以成为佳作,它还必须精彩。法官的职责是审判,坐在法庭上听双方陈述,没有太多的动作,也没有太大的悬念,且不能与当事人有过多的接触,需要居中裁判。那么,在种种制约之下,这一题材如何破局呢?

  一是缺乏动作,那就做足文戏。在叙事上苦下功夫,在前后修改共计20稿、超过1128个小时反复打磨剧本之后,终于呈现出最终这版全景式、多视角、多案并行的优秀文本。全景式,就是呈现包括立案庭、民事庭、刑事庭的中国法院群像,甚至还涵盖了更大范围的司法共同体,包括了各类律师,包括了人民调解员,构成了中国司法共同体的大群像。多视角,就是呈现了原告方、被告方、法官的三方视角,所以,原告与被告都会从他们的视角回溯各自的经历、表达各自的立场。甚至在不同的法官眼中,也会出现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立场,比如雷星宇案,一位法官认为是故意杀人,一位法官认为是防卫过当,因为不同的法官对于司法解释、证据有自己的认知,带有自己的个体经验、自己的主观判断。多案并行,就是以前期采风建立的强大案例库为支撑,把“案件叙事”尽力做到最好。既有以案件为主题,构成彼此互文,比如同时将几种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不同立场的性骚扰案,多线交织在一起,由此会让观众看到同类型案件的全视角展现,也会感到现实生活的复杂多元;也有以案件为调剂,增添作品色彩,比如第一集里弄丢了欠条的小案,第四集里服装店长短腿的争端,就在“雷星宇案”与“骆优优案”等大案间,起到了很好的调剂作用。

  整部《底线》共有40个案件,并不拘泥于一种格式、一种长短,有的放大去做,有的点到为止,并不固执于一种叙事结构,而是以“大案套小案”的总原则,尝试各种叙事方式,达到最灵动的叙事效果。

  二是缺乏悬念,那就做足情感。相较于公安、检察,法院题材虽然弱于悬念,但是强于情感。法院,是情、理、法最集中的爆发之地、最冲突的纠葛之地,所以,放大它的情感浓度,就成了能否把《底线》做得精彩的重点。通过采风,创作者们更能感受到,法官这个职业,其实就像医生治病,只是他治疗的是社会病。当事人到法院,是寻求“病根”的去除、创伤的平复。所以,在一本本的卷宗里,是一场场当事人的悲欢离合。比如在“骆优优案”里,就是情与法在理上的撕扯,尤其落在母亲这个角色上,这种内外冲突更加剧烈。在案件的前期,即使她意识到或许女儿的死也有她的个人原因,但是她还是不依不饶地坚持认为错都在对方;但是,直到法院判决下号啕大哭地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知道我不会逼她的。”所以,《底线》做的不只是“讲理的法”,更是“通人的情”。

  有情有理,才能动人。正是在这样的“三难三破”之下,透过《底线》,很多人第一次这么全景式了解了我国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它更加人性,有了“送法上门”的新尝试,这在后续剧情中将有体现;有了“人民调解员”的新角色,他们从人民群众中选拔出来,站在人民的角度,以最朴素的观点,给予法院参考;也更加公开,而这样公开透明的司法实践,这样与时俱进的新媒体思维,是中国特有的。无论是立案庭的诉源治理,还是庭审直播的公开透明,在世界范围的司法实践中,都是大胆而先进的。我们既要看到司法成果,更要建立司法自信。如此这般,法治剧这样攻坚克难,也才不是枉然。

  (本文系《传媒1号》原创作品)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