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应该爱惜自己的声誉,对金融领域这类自己不熟悉且高风险的领域的代言必须认真评估法律风险。
近日,有投资者称通过“爱钱进”APP投资产品到期后难以兑付,公安机关已对该平台立案调查。刚刚上任WTT理事会主席的刘国梁曾担任“爱钱进”APP代言人,对此他回应称:“出现这种情况自己内心很愧疚,也非常痛心,自己会和律师团队及工作室密切关注并跟进此事,积极推动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
在品牌意识空前高涨的今天,各生产厂家早已将明星代言作为自己推广产品、占领市场、取得市场信誉的最佳手段。明星代言能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好感度,将受众对明星的关注转移到对产品的关注,提高产品关注度和知名度。
近日,“爱钱进”疑似暴雷突然引起社会的关注。“爱钱进”之前不仅请了刘国梁担任“爱钱进”APP代言人,而且还请了著名主持人汪涵等代言,多位明星为“爱钱进”代言而“翻车”,不免使这些明星陷入尴尬境地,这也给明星代言金融产品敲响了警钟。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广告法对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名人代言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但互联网金融这两年处于风口,风险很大。如果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可能会存在很大的风险,再加上这种金融产品涉及的人很多,影响巨大,一旦代言“翻车”,明星因此带来的麻烦会没完没了。
明星代言产品有风险,代言金融产品风险更大。对于明星来说,声誉应该比生命还重要,如果为了获得一些代言费,而不考虑后果,最后必定会损害自己的形象,得不偿失。明星应该爱惜自己的声誉,对金融领域这类自己不熟悉且高风险的领域的代言必须认真评估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