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做好当庭宣判刑事庭审警务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司法公开力度持续加强。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当庭宣判类案件的数量及比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对于司法警察队伍而言,如何做好此类庭审的警务保障,是一个新的挑战和命题。
相对于其他刑事案件而言,当庭宣判类刑事庭审的安保形势更加严峻,也更加繁杂:基于刑事案件本身的特殊性与复杂性,结合判决结果的高度保密性,当庭宣判对于刑事被告人及其家属、附带民事原告人、委托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心理冲击极大。极易导致被告人、被告人家属、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出现情绪过激,行为失控,或者故意挑起事端等情况。尤其在宣判环节前后,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极高。在庭审直播、媒体采访、邀请旁听等司法公开举措愈发普及的当下,做好当庭宣判类刑事庭审警务保障,需要司法警察队伍应用相对正确的方法策略,以严密扎实的安保措施,进一步筑牢警务安全防线。
首先,应做好庭前防范。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刑事庭审基本都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但考虑到当庭宣判类庭审的特点,刑事审判部门应当采取更加严谨和细致的风险评估:结合案情以被告人的实际情况,根据判决结果展开综合研判。对包括被告人在内的诉讼参与各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认真筛查。从对被告人的现实表现、健康情况、思想状况与心理状态、被告人家属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存在安全风险,诉讼参与各方对判决结果的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同时,还必需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是否进行庭审直播或媒体采访等活动。相比于其他刑事庭审而言,当庭宣判类案件的风险评估应大幅度提高判定标准,绝不放过任何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对于风险评估结果应提前告知司法警察部门,必要时,刑事审判庭室可会同司法警察部门共同协商安保事宜。司法警察部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庭宣判类刑事庭审,应制定安保方案或计划,在庭审前完成各项准备措施。合理确定警力数量、岗位分工、处置策略、必要时举行安保演练,切实做好庭前防范。
其次,应强化庭审管控。如前所述,在当庭宣判类刑事庭审中,宣判环节是最易出现安全问题的时段。因此,在庭审过程中,应针对宣判环节重点进行安全管控。根据庭前的风险评估结果,司法警察部门可采取针对性措施:如在庭审前向各方再次宣布及强调法庭纪律,告知违反法庭秩序面临的后果和处罚、在庭审中为被告人加戴械具、限制旁听人员人数、在旁听区域设立隔离带、增派警力参与值庭和安保、安排备勤力量在庭外随时待命、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请求支援、视庭审具体情况协调街道或乡镇干部、医护人员等人士到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司法警察在庭审全过程应当保持警容严整,执法规范,举止文明。同时,佩戴执法记录仪对庭审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违法法庭纪律的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作和处置。在宣判结束后应立即将被告人带离法庭,杜绝被告人与他人发生接触。配合审判人员对被告人家属及附带民事原告人等人员,进行劝说疏导工作。庭审结束后,应及时引导旁听人员退出法庭。对被告人采取贴身押解和看管,严防被告人出现自杀自残等过激举动。在庭审管控中,司法警察要坚持“劝导为主,惩罚为辅”的思想,尽可能以柔性方法化解和处理安全问题,将强制措施作为最后手段。展现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的过硬素质和良好形象。
最后,应提升工作质效。基于此类庭审具有涉及面广、复杂度高、风险性大等特点,对于司法警察队伍来说,即是考验,也是锻炼。司法警察队伍应以此类庭审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警务工作质效:一是加强与其他部门或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由于做好此类庭审的保障工作,经常需要包括公安机关、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等单位的支持与协助,因此,司法警察队伍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协作力度,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明确相应的负责及对接人员,对相关工作协调的时限、程序、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细化。司法警察队伍可以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互提意见建议。一切从有利于警务保障出发,以警务工作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提高此类庭审的警务保障水平与效率;二是注重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在此类庭审的警务保障中,应当摒弃“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做法,为警务保障水平的持续进步乃至司法警察队伍的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司法警察队伍可以建立相关记录,详细记载此类庭审的警务保障情况,进行长期化与系统化的分析研判。牢固掌握对于此类庭审的规律和特点,列出警务保障的重点和难点,总结经验和教训。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改进相关工作,显著提高警务保障成效;三是探索将此类庭审的警务保障纳入教育研讨范畴。将此类庭审的警务保障内容,编纂入司法警察教材内开展理论教学,增强全体司法警察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此外,还可以在各级法院警队内部举行交流研讨等活动,以集思广益的思想推动工作进步,助推司法警务工作质效攀上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