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执行干警善意教育代替处罚促当事人真心悔过
2020-07-09 10:20:2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杨锟 兰天
6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如往常一样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银行存款信息后,对被执行人田某财付通账号的8000余元存款予以冻结,这一正当的履职行为却惨遭田某电话里长达5分钟不堪入耳的辱骂、威胁……
6月19日,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执行法官正当履职行为,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田某家找寻被执行人,因田某不在家,执行干警将传票贴至其家门口。下午14:00时许,田某来电表示歉意并声称被冻结的存款系自己正在读高三的孩子的生活费,自己当日醉酒情急之下才对执行干警恶语相向,听其解释完毕后,执行干警遂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尽快到平罗县人民法院处理执行案件。
7月6日下午4时许,被执行人依约前来,为了让被执行人知晓其辱骂执行干警的过错行为,执行干警随即播放了当日其电话辱骂法官的录音,并对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田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现已将公积金提取用以解决该执行案件并主动向执行法官赔礼道歉,写下了具结悔过书。鉴于田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平罗县人民法院决定不对田某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
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人不能超脱于法律之外,为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执行、阳光执行、执行中释法明理的宗旨,督促田某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对其行为予以曝光,以求执行工作开展过程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执行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执行干警不仅要依法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要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执行工作中公平正义的实现,不单单是金钱的给付到位,更在于权益的保障、法律的宣传,只有法守人人,才能人人守法。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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