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钟法)7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四家机构联合召开“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新闻发布会,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杭金融机构代表应邀参加。
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20个城市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部分专门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人民法院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杭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和最高院、省高院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和完善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和电子诉讼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司法程序效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贡献“杭州智慧”。
近年来,杭州正全力打造长三角南翼的金融中心,形成了金融产业支持、金融资源整合、金融要素集聚的金融发展态势。伴随着金融产业的高速发展,金融纠纷也不断增加,2017—2019年,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金融纠纷75515件,其中2018年的增幅超50%。(2017年杭州地区两级法院共受理金融纠纷21103件,2018年金融纠纷收案量增长至30581,涨幅超50%;2019年受理金融纠纷23831件)为了高效、稳妥处置金融纠纷,经过充分调研协商,杭州中院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杭州市金融办共同出台了《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的意见》。
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包括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金融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等,在推动金融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小额诉讼程序和电子诉讼的适用、以及送达地址告知承诺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杭州两级法院将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不断提升合作机制的整体协同性,逐步实现涉金融纠纷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发布会开始前,四家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杭州市金融纠纷繁简分流合作机制的正式建立。签约各方达成共识:今后各合作单位将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同时,加强合作,落实《关于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的意见》的内容,拓宽合作范围,切实推进合作机制的建设;严格遵循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原则,建立并强化多元解纷体系,各方形成合力,共建诚信社会,共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营商环境的优化治理。
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米通报了备忘录及合作机制意见的相关内容后说,今天四家单位所签署的《备忘录》,就是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前提下,就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所达成的框架性意见。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合作,拓宽合作范围,切实推进合作机制的建设。在严格遵循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内,建立并强化多元解纷体系,形成合力,共建诚信社会,共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营商环境的优化治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冯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副局长周立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围绕涉金融纠纷领域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作了发言。
“金融纠纷的妥善高效化解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推进金融纠纷繁简分流合作机制建设更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增强金融市场主体信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在金融纠纷化解上的协作,优先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涉金融纠纷;在金融风险的防范上加强联动,探索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在信息的运用上加强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金融运行、企业风险、涉案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