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0-08-15 09:00: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院长 宋胜利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力量,对于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基层法院又处在社会矛盾化解的最前沿,是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主阵地,因此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尤为重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笔者结合内黄县法院工作实际,就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三项重点工作”谈谈我院的做法。

  ——推行巡回审判,构建大调解格局

  巡回审判制度既是强化和确立巡回审判组织方式的功能和法律地位的要求,也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形势下调处农村、厂矿、社区等基层群众的各类纠纷的需要。为了化解社会矛盾,2009年以来,我院扎实开展“调解年”活动,制定了争创活动意见,设立“争当巡回审判先进庭、争当调解先进庭、争当人民陪审先进庭”和“争当调解能手”四个奖项,推动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9年以来,我院审结的1365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结案1019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4.6%,“调解年”活动取得显著成绩,我院民一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东庄法庭常红波同志被省高院评为“调解年”活动先进个人。同时,我院还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全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全体法官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查明事实,辨明是非,就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2009年以来,我院在乡镇政府、村委会设置巡回审判点17个,“巡回法庭”审理案件326件,“假日法庭”审理案件102件,减轻了近千名当事人诉累,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建立社会法庭,努力维护基层和谐

  社会法庭对于探索和创新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会法庭调解灵活、方便快捷,富有弹性,当事人双方通过平等对话和沟通达成共识,进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仅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双方利益需求,而且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能够促使诚信社会的形成和社会秩序的和谐。

  去年以来,我院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创新思路,从源头上寻求疏导社会矛盾、分流诉讼压力的新渠道,积极探索社会法庭试点工作,把那些在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群众公认的离退休老同志、村干部、退伍军人等组织起来,由他们来调处赡养抚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民间矛盾。为了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我院多次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开展社会法庭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支持。

  今年年初,在我院的积极推动下,内黄县召开了全县社会法庭工作会议,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了会议,为全县全面铺开社会法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和我院的共同努力,目前在全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共建立社会法庭17个,实现了“一乡一庭”的建设目标,共选聘社会法官86名,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30余件,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强化涉诉信访,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司法严肃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2009年以来,我院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认真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积极采取院长天天接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2009年以来,我院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56(件)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5件,办结75件。组织开展了2次法院大接访活动,受理案件13件,办结13件。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排查化解信访隐患案件活动,共排查化解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91件。开展了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工作和“三类”案件办理工作,去年省委政法委巡视组共交办我院案件57件,办结57件,结案率100%,全市法院排名第一;中央政法委交办我院“三类”案件3件,全部按时结案,结案率100%,全市法院排名第一。

  通过强化涉诉信访工作,使内黄县的一些上访老户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2009年,我院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市”活动,全院共选派40名党性强、素质高、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干警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77个行政村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在这次驻村活动中,我院全体入村干警能够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领会精神,服务大局,认清自身职责,迅速转变角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按照“帮民不扰民”的工作要求,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工作中。通过全体驻村干警的努力工作,共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103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20余件,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110余件,集中排查纠纷43起,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起,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当地农村的和谐因素,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指数明显提升。 

  今年,为进一步加大平安建设工作,我院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警灯闪烁”工程,加强对城区、乡镇、村的治安巡逻力度,同时为加大驻村工作力度,再次增派干警共计80名分包10个乡镇83行政村,大力开展驻村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

  为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近年来,我院以培养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官队伍的教育管理,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

  按照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2009年以来,我院先后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视人民为亲人”等共计17项活动。通过学习调研、座谈讨论、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法院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提高认识、把握规律、创新理念、转变作风上下功夫,深化了全院干警对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理解,增强了法官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同时,我院还注重挖掘典型、培养典型,发挥典型正面示范带头作用。

  2009年我院先后涌现出“内黄县十大杰出青年”张明霞和内黄县“十佳”共产党员姚建民两名先进人物,院党组号召在全院开展向两位同志的学习活动,再次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的高潮,使全院干警学有目标,赶有方向,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9年,我院在驻村工作任务艰巨、巡视工作任务繁重,办案数量日益增多,执法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广大干警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全院有11名法官办案超百件,有12名法官调解案件超80件,办案最多的达到142件,先后有11个部门和21名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表彰,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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