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 促进提质增效
舒兰法院不断提高审判管理工作水平
2019-06-27 15:15: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院长 田春阳
自吉林省高院 “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舒兰法院党组面对法官队伍年龄结构断层、审判运行质效不高的困局,从狠抓审判管理入手,积极探索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案件评查为保障,以流程管理为支撑,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的审判管理运行新模式,使审判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科学。今年以来,舒兰法院的审判流程公开率、旧存案件清理进度审结率、案件归档率、电子卷宗智能编目投入应用比、电子卷宗网上阅卷投入应用比、电子卷宗自动归档投入应用比等六项指标均为100%,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诉讼案件结案率、诉讼案件结收比、庭审直播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电子卷宗挂载率等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综合指标位居地区基层法院前列,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统筹开展,为舒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制度建设,为规范运行审判工作提供基础
认真建立并完善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落实制度,对审判过程实施重点管控,带动审判效率的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审判管理实际情况和司法改革的要求,聚焦审判管理精细化,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和省高院相关规定,制定《舒兰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规则》《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各节点监督管理办法》,为高效、公平、公正地审理各类案件,为指导、评价、监督、制约审判工作提供支撑。
二是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科学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工作量,强化示范引领,要求院庭长重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对法律适用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舒兰市人民法院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指导全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在审判质效监督、裁判标准统一等方面的审判监督职责,确保履职有据、权责明晰。
三是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重新修订《舒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审理报告样式》,规范议事程序和表决机制,推动审判委员会事务公开,强化事项督办和报备管理,确保审委会决定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对拟上会讨论的审理报告的书写格式进行详细的规定,除案件的由来、审理经过及解决纠纷费意见外,还要求审理报告必须写明案件合议庭多数人意见、少数人意见、庭长和主管院长的意见、上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的意见、相关的法律链接等,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还需写明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情况,以便于审委会委员熟悉案情,了解案件的审理经过。建立审委会会前审阅制度,要求办案法官对拟上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提前两天将审理报告上传到审委会系统,审委会委员应在会前详细审阅,并准备发言提纲,确保案件讨论时的针对性、审委会会议质量和效率。
二、狠抓案件评查,为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提供保障
为加强审判管理,突出解决案件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不均衡等问题,从案件评查工作入手,严把案件质量关。
一是做好常规案件评查工作。把常规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的常态化、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进行案件评查时,采取“一加五”的模式开展工作:即对卷宗中诉讼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核的同时,重点审核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二是裁判文书签发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审批延长审限是否按制度进行,四是裁判文书上网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五是电子卷宗是否上传。审管办通过“一加五”评查后,制作评查通知单,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法官,办案法官照单认领后,进行二次整改,整改由审管办认定合格后方能通过案件评查。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督导,办案法官的整改率均达到100%。
二是做好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将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由资深评查法官负责对发回、改判案件的发改原因、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审理程序、适用法律、实体处理等六个方面进行评查。同时,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针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组织资深法官进行探讨研究,统一类案的裁判标准和尺度。认为二审发改错误的案件,向上级法院申请双向评查。1-5月份,共对35件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其中发回案件9件,改判案件26件,通过评查对3件存在瑕疵案件的办案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有效地保障了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做好文书核查评查工作。成立裁判文书评查委员会,制定《裁判文书评查办法》,每月定期进行评查并进行通报,在确保确保文书质量的同时,提高当事人对法律文书的信服力。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工作。对2018年上网的5361份裁判文书进行了逐一核查。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4174份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对不符合公开条件的1002份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了不予公开的理由、案号、案件承办人等基本信息。开展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抽调专人对上网的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区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针对文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业务庭室和办案法官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通过上网文书的核查与评查,确保裁判文书质量的有效提升。
三、狠抓流程管理,为深入开展审判管理提供支撑
加强审判管理“一体化”建设,针对审判流程中的重点环节,开展科学管控,实现审判权力的合理运行。
一是完善审判流程动态监控。将立案、审理、合议、裁判、结案、归档等六个环节全部纳入流程节点监控范围,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等重点流程节点加强监控,进行动态跟踪督导。实行审限提示与预警机制,确保案件审理及时、不超审限。审管室设专人每周定期查看法官办案系统,对临界审限的案件向办案人、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提示,并通知主管院长,对违规超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1-5月共下发了审限提示单18份,对32件案件进行提示,确保了违法超审限案件“零发生”。对旧存未结诉讼案件按月统计,逐件核对未结原因,并予以通报。截止5月底,舒兰法院无超一年未结案件。
二是转变审委会工作职能。切实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的功能,有效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注重学习型审委会的建立,要求各审委会委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审委会委员分析问题和解决的问题的能力,促进业务能力的全面提高。重视类型化案件的审委会指导作用,改变审委会讨论重心,将个案讨论变为类案整体指导,对疑难、新型案件在讨论中将其带有共性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的特点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通报全院及时指导法官办案,提高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
三是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实现诉讼的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开展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质证、网上开庭、审诉辩和网上阅卷工作。完成电子卷宗随卷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工作,对新收案件全部随卷生成电子卷宗,实现投入应用比100%,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网上阅卷和电子卷宗自动归档应用比均达100%。对未及时上传电子卷宗的业务庭室不定期发布通报,督促及时完成,确保电子卷宗的挂载率达到100%。运用法律文书智能生成辅助系统和智审系统生成制作文书,实现法律文书辅助生成投入应用比100%。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率达89.77%,庭审直播达37.86%,审判流程公开率达100%。
四、狠抓绩效考评,为评价激励法官队伍提供依据
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质效指标的引导、评价功能,调动法官在审判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审判工作的稳步发展。
一是抓好绩效考评基础工作。加强司法大数据统计,定期制作司法统计报表、审判管理数据评析,对审判和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和特点及发展趋势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为院党组及时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依据。加强司法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案件信息录入专项核查工作,对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审判管理系统,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二是完善案件责任评价标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将法官的司法行为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对违反司法责任制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问责。成立专门的问责委员会,对确认为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管理责任,依据绩效考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将追责指标设定为法官年度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依据,实行一票否决,真正体现绩效考评监督成效。
三是有效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考核评价、引导、奖惩的功能作用,把审判质效评估结果与法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相对接,按照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审判管理取得成效。将案件质量评查、文书评查、庭审观摩等审判管理成果与法官提职晋级、评优争先相挂钩,与法官切身利益有机结合,使审判管理由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接受,有效提高了审判管理效能。今年已有4名绩效考核优异的法官走上了重要部门领导岗位,2名中层副职破格晋升为审委会委员。通过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在法官干警队伍中形成崇尚实干的良好风向。
舒兰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践,在审判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对照上级法院要求,对照党委、人大期待、对照兄弟法院标准,仍有很大差距。下一步,舒兰法院将继续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坚持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拓展管理实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确保通过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使审判工作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狠抓制度建设,为规范运行审判工作提供基础
认真建立并完善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落实制度,对审判过程实施重点管控,带动审判效率的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审判管理实际情况和司法改革的要求,聚焦审判管理精细化,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和省高院相关规定,制定《舒兰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规则》《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各节点监督管理办法》,为高效、公平、公正地审理各类案件,为指导、评价、监督、制约审判工作提供支撑。
二是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科学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工作量,强化示范引领,要求院庭长重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对法律适用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舒兰市人民法院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指导全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在审判质效监督、裁判标准统一等方面的审判监督职责,确保履职有据、权责明晰。
三是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重新修订《舒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审理报告样式》,规范议事程序和表决机制,推动审判委员会事务公开,强化事项督办和报备管理,确保审委会决定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对拟上会讨论的审理报告的书写格式进行详细的规定,除案件的由来、审理经过及解决纠纷费意见外,还要求审理报告必须写明案件合议庭多数人意见、少数人意见、庭长和主管院长的意见、上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的意见、相关的法律链接等,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还需写明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情况,以便于审委会委员熟悉案情,了解案件的审理经过。建立审委会会前审阅制度,要求办案法官对拟上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提前两天将审理报告上传到审委会系统,审委会委员应在会前详细审阅,并准备发言提纲,确保案件讨论时的针对性、审委会会议质量和效率。
二、狠抓案件评查,为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提供保障
为加强审判管理,突出解决案件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不均衡等问题,从案件评查工作入手,严把案件质量关。
一是做好常规案件评查工作。把常规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的常态化、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进行案件评查时,采取“一加五”的模式开展工作:即对卷宗中诉讼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核的同时,重点审核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二是裁判文书签发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审批延长审限是否按制度进行,四是裁判文书上网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五是电子卷宗是否上传。审管办通过“一加五”评查后,制作评查通知单,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法官,办案法官照单认领后,进行二次整改,整改由审管办认定合格后方能通过案件评查。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督导,办案法官的整改率均达到100%。
二是做好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将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由资深评查法官负责对发回、改判案件的发改原因、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审理程序、适用法律、实体处理等六个方面进行评查。同时,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针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组织资深法官进行探讨研究,统一类案的裁判标准和尺度。认为二审发改错误的案件,向上级法院申请双向评查。1-5月份,共对35件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其中发回案件9件,改判案件26件,通过评查对3件存在瑕疵案件的办案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有效地保障了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做好文书核查评查工作。成立裁判文书评查委员会,制定《裁判文书评查办法》,每月定期进行评查并进行通报,在确保确保文书质量的同时,提高当事人对法律文书的信服力。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工作。对2018年上网的5361份裁判文书进行了逐一核查。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4174份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对不符合公开条件的1002份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了不予公开的理由、案号、案件承办人等基本信息。开展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抽调专人对上网的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区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针对文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业务庭室和办案法官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通过上网文书的核查与评查,确保裁判文书质量的有效提升。
三、狠抓流程管理,为深入开展审判管理提供支撑
加强审判管理“一体化”建设,针对审判流程中的重点环节,开展科学管控,实现审判权力的合理运行。
一是完善审判流程动态监控。将立案、审理、合议、裁判、结案、归档等六个环节全部纳入流程节点监控范围,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等重点流程节点加强监控,进行动态跟踪督导。实行审限提示与预警机制,确保案件审理及时、不超审限。审管室设专人每周定期查看法官办案系统,对临界审限的案件向办案人、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提示,并通知主管院长,对违规超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1-5月共下发了审限提示单18份,对32件案件进行提示,确保了违法超审限案件“零发生”。对旧存未结诉讼案件按月统计,逐件核对未结原因,并予以通报。截止5月底,舒兰法院无超一年未结案件。
二是转变审委会工作职能。切实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的功能,有效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注重学习型审委会的建立,要求各审委会委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审委会委员分析问题和解决的问题的能力,促进业务能力的全面提高。重视类型化案件的审委会指导作用,改变审委会讨论重心,将个案讨论变为类案整体指导,对疑难、新型案件在讨论中将其带有共性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的特点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通报全院及时指导法官办案,提高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
三是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实现诉讼的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开展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质证、网上开庭、审诉辩和网上阅卷工作。完成电子卷宗随卷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工作,对新收案件全部随卷生成电子卷宗,实现投入应用比100%,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网上阅卷和电子卷宗自动归档应用比均达100%。对未及时上传电子卷宗的业务庭室不定期发布通报,督促及时完成,确保电子卷宗的挂载率达到100%。运用法律文书智能生成辅助系统和智审系统生成制作文书,实现法律文书辅助生成投入应用比100%。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率达89.77%,庭审直播达37.86%,审判流程公开率达100%。
四、狠抓绩效考评,为评价激励法官队伍提供依据
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质效指标的引导、评价功能,调动法官在审判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审判工作的稳步发展。
一是抓好绩效考评基础工作。加强司法大数据统计,定期制作司法统计报表、审判管理数据评析,对审判和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和特点及发展趋势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为院党组及时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依据。加强司法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案件信息录入专项核查工作,对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审判管理系统,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二是完善案件责任评价标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将法官的司法行为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对违反司法责任制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问责。成立专门的问责委员会,对确认为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管理责任,依据绩效考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将追责指标设定为法官年度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依据,实行一票否决,真正体现绩效考评监督成效。
三是有效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考核评价、引导、奖惩的功能作用,把审判质效评估结果与法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相对接,按照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审判管理取得成效。将案件质量评查、文书评查、庭审观摩等审判管理成果与法官提职晋级、评优争先相挂钩,与法官切身利益有机结合,使审判管理由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接受,有效提高了审判管理效能。今年已有4名绩效考核优异的法官走上了重要部门领导岗位,2名中层副职破格晋升为审委会委员。通过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在法官干警队伍中形成崇尚实干的良好风向。
舒兰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践,在审判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对照上级法院要求,对照党委、人大期待、对照兄弟法院标准,仍有很大差距。下一步,舒兰法院将继续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坚持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拓展管理实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确保通过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使审判工作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裴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