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与服务“刚柔相济”
济南法院全运会期间审判保障体现“三个好”
2009-10-21 16:02: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祁云奎
 

    继北京奥运会之后,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在山东济南举办,举世关注。全运会期间,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何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从而为全运会提供一个良好、和谐的司法环境?

    “司法审判是此次全运会安全保障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济南法院的审判保障工作要体现“三个好”:一是要把调解作为优先结案方式,审理(执行)好与民生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二是要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三是创新各种便民诉讼措施,搞好司法服务的延伸。总之,审判保障要融入全运会的元素。”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宋新生如是说。

           倡导法官调解结案,妥善处理好各类民生纠纷案件

    济南某电容器公司是一家拥有职工上千人的集体企业。近年来,由于经营困难,公司一直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几年前,该公司因拖欠银行200万元借款引起诉讼,被法院判令归还银行借款20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银行向法院提出查封该公司两处房产的申请。接手此案后,济南中院办案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银行申请查封的这两处房产目前已被公司租给了职工,目的是让他们自谋生路。此时,如果强行查封,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办案法官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又做通银行的工作,在全运会期间,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先由当地政府与公司共同筹资150万元还款,余款由公司分期偿还。至此,银行与公司剑拔弩张的借款纠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为最大限度地促成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纷争,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济南中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慎用强制措施的同时,不断探索案结事了的新方法,积极鼓励法官调解结案,提倡充分运用法官释明权,多做解释,说透道理,妥善处理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民事案件,争取实现最佳司法效果。市中区法院积极借助社会力量调处民事纠纷,依托村居选任了74名司法联络员。他们在办案法官的指导下,参与调处民事纠纷、指导群众诉讼。天桥、历下、高新区等法院定期走访企业和社区,商河、历城、平阴等法院常年开展巡回办案,对于拆迁、赡养、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纠纷案件,这些基层法院采取“提前介入、诉前调解”的办法,将大量的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提高震慑力,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

    全运会开幕前夕,济南中院集中宣判了一批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王开智等5名犯有故意杀人、抢劫罪行的被告人,被依法执行死刑,此举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全运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是关键,是硬性任务。为进一步提升涉全运会案件的审判水平,完善服务保障全运会工作机制,济南中院出台《关于做好全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坚持“四个依法严惩”: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涉全运会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冲击、围堵全运会场馆、影响比赛、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故意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恐慌、影响全运安全的犯罪活动。

    与此同时,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济南中院积极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受害方遭受的物质损失得到赔偿、精神创伤得到抚慰,以有效缓和、化解社会矛盾,做到“刚柔相济,恩威并施”。平阴县洪范镇村民王某因一口水井的归属问题,与邻居发生争执,被对方打成轻伤。庭审中,被告人追悔莫及,主动进行赔偿,最终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办案法官依法对被告人判处了缓刑。法院人性化的判决令被告人十分感动,他表示不仅服从法院判决,还要和邻居重修旧好,互帮互助。

    全运会期间,济南中院还通过组织召开公判大会、以案说法、法律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实现“震慑措施到位,司法保障有力”的目标要求。

               便民、利民、惠民,做好“司法服务”延伸

    做好全运会期间的审判保障工作,便民、利民、惠民是根本。为此,济南中院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出台司法便民20条措施,全市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制度,就立案、司法救助等方面的问题,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老百姓的司法需求,就是审判保障工作的目标!”。长清区法院开展“阳光服务型人民法院”创建活动,在偏远山区设立很多办案点,定期派法官前去收案,此举从根本上解决了那一带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济阳农民朱某妻子身患绝症,为了不影响他妻子的病情,当地法院在向他送达法律文书时,把警车停在村外,然后步行到村里,让邻居把他叫出来签收法律文书。“小细节”反映出来的却是法官时刻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的“大境界”;槐荫区法院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关注弱势群体,采取多种形式向聋哑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章丘市法院“想老百姓所想,急老百姓所急”,赡养案件全部采取就地开庭,执行过程“全程跟踪”的办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老年人的赡养问题……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在司法服务的“菜单”日渐丰富起来的同时,济南法院也在百姓中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这是“和谐全运、平安全运”得以实现的基础所在。2009年10月15日,第十一届全运会火炬传递在最后一站济南传递时,济南中院组织了由300名干警组成的团队,为全运会加油助威。饱满的热情,整齐的队列,响亮的欢呼,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济南中院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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