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实时电子卷宗工作纪实
2014-10-13 07:27: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闫继勇 通讯员 李冬华
在素有“泉城”美誉的山东省济南市,一个优秀的司法群体——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04年以来把塑造“像泉水一样清澈”的司法品格作为追求,精心打造实时电子卷宗这一“阳光司法”工程,谱写了一曲动人的司法为民之歌。
直面困境播下希望
2000年以后,和我国中东部地区大部分法院一样,该院也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至2000年底,一线法官年均结案已经突破200件。在此情况下,不少法官一经任命即驰援一线办案。他们在缓解办案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能力、经验不足的显著弱点。
与此同时,按照当时的司法改革进路,该院将绝大多数案件的裁判权一放到底,直接下放到合议庭和承办法官,院庭领导不再签发文书。
一面是审判人员为破解案多人少压力所滋生的“萝卜快了不洗泥”的办案“粗泛化”心理,一面是部分年轻法官能力经验的先天不足,一面是裁判权下放改革客观上所带来的监督渠道的匮乏,多种因素的碰头叠加,导致了部分案件质量的下滑。一组数据很能说明当时的情况:2001年,该院民事案件结案同比增加了15%,但发改率同比上升了5%,服判息诉率同比降低4%。
面对质效下滑困境,2002年该院推出向当事人明示审执期限制度,拉开了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的帷幕。这一公开举措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并对某些重要节点的司法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
但由于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案件卷宗始终封锁在承办法官手中,仍然难以避免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2004年,院领导决议开发实时电子卷宗系统:把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三日内实时录入、同步转化为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的电子卷宗,深度公开整个审判流程。
电子卷宗实时公开的决定传达后,一时间引起全院法官强烈情绪反弹。亲历这一过程的该院副院长刘建华对记者说:“实时电子诉讼卷宗系统是市中法院十余年来碰撞最激烈,阻力最大的一次审判管理创新实践。”
尽管面对各种阻力,但该院坚信此举是司法公开的突破口,必须牢牢抓在手上。他们将实时电子卷宗系统开发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长亲自调度,在一定时期内,将这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作为对庭长能力的评价标准,不达标一票否决。
历经一年多时间攻坚克难、强势突破,该系统终于得以正常运转。一时间,当事人围聚在立案大厅争相调阅自己案件的电子卷宗,成为市中法院的一道风景。
潜心耕耘守望花开
6月18日刚上班,该院民二庭副庭长苏佩瑶就接到当事人张某从湖南打来的电话:“苏法官,我因来长沙出差未能参加上周四的庭审,昨晚上网看了庭审笔录,发现代理人的表述有几处与事实不符,急得一夜没睡好。”苏佩瑶立即表示尽快组织当事人双方再行调解,有问题可以庭上说。最终这个案件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张某激动地对苏佩瑶表示:“感谢你们这么为老百姓着想!”
这种方便快捷得益于该院开发的实时电子卷宗远程查询系统。2010年5月,该院自购外网服务器,租用独立线路,将查询系统“搬”至山东省法院系统首个功能性的互联网门户网站——该院“网上法院”中,当事人可随时登录互联网查询自己案件的电子卷宗。
十年来,为使实时电子卷宗系统更加规范、高效、便民,该院从未停止过探索和尝试:2005年,成立诉讼信息采编中心,集中录入电子卷宗,减轻法官工作量;2006年制定了审委会委员利用电子诉讼卷宗监督指导审判工作制度,由审委会委员对正在审理或执行的诉讼卷宗进行抽查,并将抽查及问题改正情况网上通报;2007年,建立激励机制,将电子卷宗成绩计入个人绩效考核和庭室考核;2009年,将查询密码升级为二维码,手机轻轻一扫,即可查询电子卷宗;2010年,电子卷宗经过严格的加密设定,搬到了互联网上,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随时随地远程查询。
该院院长冯媛还多次要求将实时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到法院其他工作中,力求以点带面,实现司法效果最大化。
8月19日,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审委会委员们正在激烈地讨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工作人员不停地点击手中的鼠标,一张张卷宗呈现在审委会委员面前。
刘建华介绍说,“利用实时电子卷宗系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委会审案的‘亲历性’问题:我们在进行会议讨论之前,会把审理报告发到网上由审委会委员审阅,审委会委员必须调阅电子卷宗全面掌握案情。会议讨论时,对于一些关键性问题,会调出该案的电子卷宗共同探讨。由此提高了研究案件的针对性,提升了案件研究质量。”
该院还将实时电子卷宗系统用于破解“执行难”问题,要求执行人员在受理执行案件后,必须及时调阅该案在诉讼阶段的电子卷宗,充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掌握当事人情况、诉讼阶段财产是否被查封、财产所处位置、归属等信息。
该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门洪科,曾经在一线工作多年,他感叹说:“实时电子卷宗系统已经成了我们工作的一把宝剑。”
春风拂面花开满园
通过赋予当事人对案件的实时查询、全程知情权,有效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法院的距离,让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再是被动的介入,而是主动的参与,真正触摸到了司法的温暖,感受到了司法的亲和力。该院连续多年服判息诉率在98%以上,居全市法院前列。
实时电子卷宗系统还极大地提升了法官司法能力和法院工作水平:该院裁判文书错误率由最初的10%下降到现在的不足1%;连续十四年无超审执期限案件;2012年以来,已连续两年在全市法院考核中取得第一名。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周长军认为:“实时电子卷宗系统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当事人对司法信息的知情权,解决了当前司法‘生态环境’中司法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是对司法公开的深度表达,对建立司法公信意义重大。”
一路走来,市中区法院电子卷宗已花开成景: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 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称号;被选树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最高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研讨会 ”、全国司法公开工作调研会、第三次全国法庭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交流发言;最高法院司改办先后三次来该院专题调研……
“我们还会不断地拓展实时电子卷宗功能,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注入活力和力量,推进法院工作纵深公开,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使‘阳光法院’工程成为市中法院的一个品牌,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谈及未来,冯媛又将目光坚毅地投向了远方。
直面困境播下希望
2000年以后,和我国中东部地区大部分法院一样,该院也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至2000年底,一线法官年均结案已经突破200件。在此情况下,不少法官一经任命即驰援一线办案。他们在缓解办案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能力、经验不足的显著弱点。
与此同时,按照当时的司法改革进路,该院将绝大多数案件的裁判权一放到底,直接下放到合议庭和承办法官,院庭领导不再签发文书。
一面是审判人员为破解案多人少压力所滋生的“萝卜快了不洗泥”的办案“粗泛化”心理,一面是部分年轻法官能力经验的先天不足,一面是裁判权下放改革客观上所带来的监督渠道的匮乏,多种因素的碰头叠加,导致了部分案件质量的下滑。一组数据很能说明当时的情况:2001年,该院民事案件结案同比增加了15%,但发改率同比上升了5%,服判息诉率同比降低4%。
面对质效下滑困境,2002年该院推出向当事人明示审执期限制度,拉开了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的帷幕。这一公开举措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并对某些重要节点的司法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
但由于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案件卷宗始终封锁在承办法官手中,仍然难以避免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2004年,院领导决议开发实时电子卷宗系统:把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三日内实时录入、同步转化为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的电子卷宗,深度公开整个审判流程。
电子卷宗实时公开的决定传达后,一时间引起全院法官强烈情绪反弹。亲历这一过程的该院副院长刘建华对记者说:“实时电子诉讼卷宗系统是市中法院十余年来碰撞最激烈,阻力最大的一次审判管理创新实践。”
尽管面对各种阻力,但该院坚信此举是司法公开的突破口,必须牢牢抓在手上。他们将实时电子卷宗系统开发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长亲自调度,在一定时期内,将这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作为对庭长能力的评价标准,不达标一票否决。
历经一年多时间攻坚克难、强势突破,该系统终于得以正常运转。一时间,当事人围聚在立案大厅争相调阅自己案件的电子卷宗,成为市中法院的一道风景。
潜心耕耘守望花开
6月18日刚上班,该院民二庭副庭长苏佩瑶就接到当事人张某从湖南打来的电话:“苏法官,我因来长沙出差未能参加上周四的庭审,昨晚上网看了庭审笔录,发现代理人的表述有几处与事实不符,急得一夜没睡好。”苏佩瑶立即表示尽快组织当事人双方再行调解,有问题可以庭上说。最终这个案件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张某激动地对苏佩瑶表示:“感谢你们这么为老百姓着想!”
这种方便快捷得益于该院开发的实时电子卷宗远程查询系统。2010年5月,该院自购外网服务器,租用独立线路,将查询系统“搬”至山东省法院系统首个功能性的互联网门户网站——该院“网上法院”中,当事人可随时登录互联网查询自己案件的电子卷宗。
十年来,为使实时电子卷宗系统更加规范、高效、便民,该院从未停止过探索和尝试:2005年,成立诉讼信息采编中心,集中录入电子卷宗,减轻法官工作量;2006年制定了审委会委员利用电子诉讼卷宗监督指导审判工作制度,由审委会委员对正在审理或执行的诉讼卷宗进行抽查,并将抽查及问题改正情况网上通报;2007年,建立激励机制,将电子卷宗成绩计入个人绩效考核和庭室考核;2009年,将查询密码升级为二维码,手机轻轻一扫,即可查询电子卷宗;2010年,电子卷宗经过严格的加密设定,搬到了互联网上,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随时随地远程查询。
该院院长冯媛还多次要求将实时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到法院其他工作中,力求以点带面,实现司法效果最大化。
8月19日,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审委会委员们正在激烈地讨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工作人员不停地点击手中的鼠标,一张张卷宗呈现在审委会委员面前。
刘建华介绍说,“利用实时电子卷宗系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委会审案的‘亲历性’问题:我们在进行会议讨论之前,会把审理报告发到网上由审委会委员审阅,审委会委员必须调阅电子卷宗全面掌握案情。会议讨论时,对于一些关键性问题,会调出该案的电子卷宗共同探讨。由此提高了研究案件的针对性,提升了案件研究质量。”
该院还将实时电子卷宗系统用于破解“执行难”问题,要求执行人员在受理执行案件后,必须及时调阅该案在诉讼阶段的电子卷宗,充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掌握当事人情况、诉讼阶段财产是否被查封、财产所处位置、归属等信息。
该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门洪科,曾经在一线工作多年,他感叹说:“实时电子卷宗系统已经成了我们工作的一把宝剑。”
春风拂面花开满园
通过赋予当事人对案件的实时查询、全程知情权,有效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法院的距离,让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再是被动的介入,而是主动的参与,真正触摸到了司法的温暖,感受到了司法的亲和力。该院连续多年服判息诉率在98%以上,居全市法院前列。
实时电子卷宗系统还极大地提升了法官司法能力和法院工作水平:该院裁判文书错误率由最初的10%下降到现在的不足1%;连续十四年无超审执期限案件;2012年以来,已连续两年在全市法院考核中取得第一名。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周长军认为:“实时电子卷宗系统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当事人对司法信息的知情权,解决了当前司法‘生态环境’中司法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是对司法公开的深度表达,对建立司法公信意义重大。”
一路走来,市中区法院电子卷宗已花开成景: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 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称号;被选树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最高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研讨会 ”、全国司法公开工作调研会、第三次全国法庭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交流发言;最高法院司改办先后三次来该院专题调研……
“我们还会不断地拓展实时电子卷宗功能,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注入活力和力量,推进法院工作纵深公开,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使‘阳光法院’工程成为市中法院的一个品牌,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谈及未来,冯媛又将目光坚毅地投向了远方。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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