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首次发公告督促73名被执行人还钱
2007-09-07 10:28:58
法官在公告栏张贴督促履行公告。
     中国法院网讯 (石岩)  9月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首次公布了73起执行申请的被申请人名单,并以在新闻媒体和法院公告栏刊登督促履行公告的方式,公开督促这73起纠纷的被申请人到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据悉,这是该院自今年1月以来在立案阶段探索督促履行工作机制以来,在督促方式方面的又一新探索。

  据朝阳法院立案庭庭长王继红介绍,督促履行机制是该院执行工作的新探索,同时也是该院诉前和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履行机制就是对那些具备一定条件的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在执行立案前对被申请人进行说服教育和后果警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的工作方式。王庭长称,督促履行机制给予了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义务时间和机会,激发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积极性。

  据了解,朝阳法院在开展督促履行工作的同时,还于今年3月出台了《关于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决定》。依据该决定的精神,对于经法院督促后仍不履行义务的被申请人,朝阳法院将采取高限处罚、并用罚款及拘留强制措施、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等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增加拒不履行的违法成本,从而维护司法的权威。

  据悉,在强制执行力的威慑下,朝阳法院开展督促履行工作8个月以来,共督结纠纷1264起,占同期该院全部执行申请的16%,标的累计6064.96万元,涉及被申请人1482人。这些纠纷的平均督结时间为18.3天。据了解,经督促主动履行的纠纷,不收取执行费用。

  据介绍,此次朝阳法院在以往电话督促、谈话督促、邮寄督促履行通知书等方式的基础上,采取以在新闻媒体和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开展督促,其目的在于加大督促的力度,使督促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根据督促履行公告的要求,法院限定被公告的73起纠纷的被申请人在十日内到法院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朝阳法院将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同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

  记者看到,在被公布的被申请人中不乏公司职员、公司总经理,同时还有律师事务所、旅游公司等单位,记者注意到北京远洋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等也在其列。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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