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千里竟为捕蛇谋利?判了!
2025-02-12 14:32:14
中国法院网讯(陈晨 甘兆扬)从远隔千里的外省赴鹰潭租房,目的竟是为了捕蛇谋利!1月26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起非法狩猎案,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为谋取非法利益,2024年3月,被告人唐某与陈某(另案处理)二人从相距千里的某省份赴鹰潭租住民房,并准备猎捕工具。同年4月,二人在贵溪山林内多处投放捕蛇笼,诱捕野生王锦蛇并售卖,获利近三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查扣野生王锦蛇4条、金属制捕蛇笼3副。经鉴定,二人诱捕的野生王锦蛇属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使用的捕蛇笼属于禁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同年7月,被告人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进行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退缴违法所得,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退赃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唐某服判,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