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目失明被诉离婚 法院调解暖人心
2025-02-12 10:17: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赖丽华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为盲人的离婚纠纷案件,通过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原告支付被告经济帮助款3万元的离婚协议,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小芳与阿强育有一双儿女,均已成年。婚后,因小芳与阿强性格不合,常为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双方夫妻感情不和。小芳遂诉至宁化法院要求与阿强离婚。
宁化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阿强告诉法官,自己从前年就开始双目失明,没有劳动能力,如果离婚了,未来生活没有保障,故其不同意离婚。而小芳则表示,自己已经是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了,双方已分居近十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虽然阿强双目失明,但是其每月有补贴900余元,并不影响其基本生活,故其坚决要求离婚。
看双方僵持不下,法官遂采取“背靠背”方式解开双方心结。一方面,法官告知阿强,小芳已经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了,双方也确实分居多年,已经符合法定离婚条件,若调解不成,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还不如好聚好散,对于阿强双目失明的问题,可以要求小芳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加上政府补贴及子女赡养,可以保障基本生活;
另一方面,法官告知小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夫妻多年,不管后来如何争吵,毕竟夫妻一场,不应斤斤计较,现阿强已是盲人,无论在情理还是法理上,小芳都应当给予阿强经济帮助。
经过法官释法说理,阿强终于同意离婚,双方达成了小芳当场支付阿强经济帮助款3万元的离婚协议。该起盲人离婚案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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