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信用卡能“刷”吗?
2025-02-12 08:34: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韩玉惠
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杜某冒用捡到的他人信用卡刷卡取现,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4年8月的一天,家住江苏省盱眙县的杜某等人拾得高某遗失的一张信用卡,卡背面还写有密码,经过查询发现该信用卡内有余额,遂心生贪念,准备取现据为己有。为了不被发现,杜某等人还事先购买了帽子、手套和墨镜,精心伪装后来到天长市铜城镇的某农村商业银行ATM机上,使用捡拾的信用卡取现10000元,杜某从中分得3000元。
案发后,杜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罪行,并积极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杜某有故意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其经电话通知到案,视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积极退赃,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