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天津法院执行局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劳动者的烦“薪”事。
执前督促,32名劳动者工资到账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为32名职工追回劳动报酬近百万元。
据悉,被执行人某企业因经营不善,大幅裁员并拖欠职工工资。经仲裁调解,该企业仍未能按约支付欠薪,职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团队多方核查,发现该企业在某案外第三人处享有到期债权且已经具备给付条件,便立即决定启动执前督促程序,第一时间向该企业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在执行团队的有力督促下,该企业按时将32名职工被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并表示将尽快支付其他被拖欠职工薪酬。
恢复执行,21名劳动者工资到账
据悉,天津某服装公司拖欠21名劳动者工资多年。经蓟州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履行金额共计12万元。调解书作出后,该公司却迟迟未给付,21名劳动者遂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强制拘传至法院。经双方商议,该公司与21位申请人达成每月给付2000元的和解协议。但该公司在分期给付案款3.6万元后停止给付,其余案款仍未履行。
近期,该系列案件再次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联系多位申请人代表,告知该系列案件已恢复执行,如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其他事项可及时联系。期间,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都被拒接。
直到12月的某日,与李某同村的申请人联系法官,告知李某此时正在家中。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将李某强制拘传至法院。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表示将尽快筹措资金,但直到下午其仍未有实际行动,法官经合议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最终,李某表示愿意积极筹款,一次性全部给付剩余案款。
日前,21名申请人收到了执行案款,来到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