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感谢法官为我们企业发展着想,用心帮我们协调,我们一定会信守承诺,积极履行!”四川省高县某建材公司负责人从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督促履行告知书》后激动的说。
该公司是一家矿产加工企业,因超采被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8月26日,该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退缴剩余的违法所得400万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有20余名职工,公司目前的主要财产是生产线上的机器设备及堆积的产品材料。同时,公司负责人也将公司财产情况向法院作了报告,工厂目前在正常运行,但由于产品堆积,导致资金流较为紧张。
结合该公司的现状,如果强行执行只能拍卖机器设备,但旧设备市场价值较低,不利于案件兑现。同时,如果拍卖设备后也将导致停工停产,严重影响该公司后续发展。在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研判后,执行工作随即开展。一方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执行人员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及机器设备进行了冻结和“活”查封。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行,为公司保留了基本账户供其日常经营,机器设备也可以正常使用,但责令该公司不得私自处置。另一方面,执行人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执行方案进行会商。最终,确定了该案的执行方案,即给予被执行人高县某建材公司一定宽限期,根据其经济情况分期履行,案外人就该方案提供了执行担保。在宽限期内,公司可以正常使用银行账户及机器设备用于维持企业正常运转。
同时,为进一步督促该公司积极履行,12月18日,执行人员来到该公司厂区,向该公司负责人送达了《督促履行告知书》,督促其按分期履行方案积极履行,并将不履行的后果进行书面告知。同时还邀请了县检察院对该案执行进行监督。当前,该公司已按约履行100万元,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厂能够正常运转,剩余款项也将按约及时到位。
执行工作不是“竭泽而渔”,特别是涉企案件上,高县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上尽力而为,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