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主题为“创新协作共赢——高水平开放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此次会议彰显了中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效,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中国经验。现将研讨情况综述如下:
一、开幕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在致辞中指出,中国的知识产权法院对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国际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贯彻公正司法、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在致辞中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性,回顾了北京法院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历程,总结了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的经验与成效,并表示北京法院将在激励自主创新、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和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明在致辞中指出,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挑战和机遇,应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治理创新,完善法律框架,以适应新技术环境和经济发展模式,持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在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需要进行制度变革和公共政策调整,以重塑治理规则,适应数字经济的需求。特别是针对数据财产权、平台治理及反垄断执法等方面的挑战,需要构建新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知识产权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郎贵梅在发言中强调,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重要制度保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阵地。为了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法院在激励科技创新、加强竞争秩序保护、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新业态新模式保护等方面积极作为、生动实践,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部长高胜华介绍了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在强化业务管理、加强交流协调、优化审查模式、聚焦前沿科技等方面着力,取得了促进源头保护、推动标准统一、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成效,诠释了专利复审无效工作在高质效保护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提出,知识产权制度需供给侧、需求侧和环境侧三维协同,以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要鼓励企业基于市场需求创造知识产权,通过市场竞争筛选高质量成果,通过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证券化等方式促进专利资产的流通。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谢小勇提出,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产权安排、创新激励和市场机制三大机制促进创新,并通过法治保障加强保护。为了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需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适应经济社会需求的变化。
英中贸易协会高级总监朱俊博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根本性的重要领域,通过对中英知识产权战略的比较,呼吁中英双方应携手面对挑战,共同构建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公平支持创新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抓住合作机遇,促进彼此互利共赢。
三、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全球治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亦非提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既包括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线上延伸形态,也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要坚持以动态竞争的眼光看待市场竞争行为,从市场逻辑出发把握商业道德内核,用三叠利益权衡的思维评价竞争损害后果。裁判者需要准确把握以上三种裁判观念的辩证统一关系,不断总结经验、强化审判能力,为提升数字经济司法治理水平贡献智慧和力量。
北京大学(深圳)国际法学院教授丹尼·弗里德曼介绍了美国版权局在判断AI生成产品的可保护性时所采用的标准,以及对于传统作品所采用的更为宽松、人文的标准,并主张在能够对AI服务提供商的数据库区分创造行为和生成行为之前,暂不对AI生成内容进行版权保护。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副处长郭建伟介绍了北京市在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的实践探索,并指出数据已成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在完善数据保护规则时要考虑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对数据资源的需求。
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探讨了人工智能版权侵权责任的分配问题,认为在侵权内容来源于AI系统时,AI运营者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并具体解释了AI承担严格责任的合理性。AI运营者有能力通过控制训练数据、接受通知过滤侵权内容等措施将侵权风险和损害赔偿数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曹柯探讨了新技术背景下保护创新的问题,强调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指出严格保护是在强调提高水平的同时,始终以“适应性”作为修正与检验的标准。通过对比相关政策关键词,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理念的演变。
四、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与司法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余晓汉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年来在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及国际影响力方面取得的成效。通过集中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不断强化对科技创新的支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展示了中国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刘双玉在发言中回顾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十年来在坚持专业化审判、审判机制创新、对外交流及人才培养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并指出,面对新挑战,需转变审判理念,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应用与转化,深化审判机制改革,优化行政与司法衔接,加大临时救济措施适用,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与国际接轨,主动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体系的维护与发展。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席建林介绍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基本情况与工作进展。并提到,该院通过多元化解纷、繁简分流、精品案件打造等措施提升审判效能,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和数字化手段激发司法潜能。未来,该院将继续应对案件增长和技术挑战,加强机制创新,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力量。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洪适权在发言中分享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通过推动改革促进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的实践经验。针对当前科技创新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数据权益保护等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通过探索健全诉调对接、简案快审、远程诉讼服务等机制,同时围绕人才培育、技术调查、涉外法治等环节加强专业化建设,努力为创新创造、文化繁荣、公平竞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院长苏志辉介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三年多来在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和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强调了统筹发挥民事、行政、刑事审判职能,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理顺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财产性权益执行机制,加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打造高质量典型案例,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韩国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法官金克苏介绍了韩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历史背景和发展,以及韩国自1998年专利法院建立以来,在积累专业知识、完善专利法、引入电子诉讼系统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他进一步介绍了2016年的改革,包括集中管辖上诉案件、任命高等法院法官以及成立国际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等措施,并介绍了当前正在探讨的进一步改革任务。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回顾了中国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的发展历程,强调了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的必要性,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推动京津冀司法一体化,细化审判规则,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法,提高裁判标准一致性,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的整体改善。
(整理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逯遥 张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