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某棉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一次性处理16件借款纠纷。通过“立转破”快审快结,促进企业低成本出清,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新野法院立案庭在收到当事人陈某申请立案的材料后,及时通过系统检索被告新野县某棉业有限公司在全市两级法院共涉及的诉讼及执行案件,发现共有16起,涉案金额达3400万余元。同时,立案庭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兰某某进行询问,兰某某称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已停产近三年,且无力恢复经营。针对这种情况,立案庭主动和民二庭破产审判法官沟通相关信息,认为该公司存在大量未清偿案件,且无清偿能力,基本符合破产条件。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庭工作人员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陈某申请破产程序,新野法院遂受理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经摇号选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棉业公司的管理人,并依照破产法规定,采用最短公告期限进行公告。新野法院运用该案在前期执行中已经掌握的债务人财产状况,注重发挥对管理人的指导作用,严把审限关,提高审理效率。
之后,新野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的报告》等报告。经调查,该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不足以偿付破产费用。最终,新野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宣告该棉业公司破产。
“立转破”程序使得企业破产的审理更为透明和高效,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置企业运营中的风险,从而维护市场稳定。新野法院将破产审判工作作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来抓,主动作为,全面有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新野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立转破”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加大破产案件清积力度,强化破产案件实质化审理,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机制,促进无生命力的企业快速出清,有效释放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