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项鹏慧)近日,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的当事人将两面分别印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维护人民利益 彰显法律公正”的锦旗,送到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向案件承办法官和书记员表达诚挚谢意。鲜红的锦旗代表了当事人对法院干警工作的肯定与信任,更蕴含了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期待。
原告李某与被告越南籍女子梅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9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并未生育子女。2020年年底,梅某返回越南后就杳无音信,双方分居至今。李某好不容易花钱娶了媳妇,新娘却“跑路”失联,不仅人财两空,还被结婚证捆绑,无法继续下一段感情生活。无奈之下,李某只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这段跨国婚姻关系。
该案诉至黄梅法院后,由行政庭员额法官黎利华负责审理。因被告梅某已回越南,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为弄清事情缘由,承办法官黎利华深入原告李某所在地村委会实地调研,走访村民邻居详细了解事实经过。
在摸清案件底细后,承办法官按照涉外民事案件的送达规定,将翻译成越南文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司法文书,委托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协助方式向梅某送达。因送达未成功,承办法官又再次采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庭审中,被告梅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梅某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成立。二人在认识几个月后就草率结婚,感情基础薄弱,现被告已返回越南,踪迹难寻,二人分居多年,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承办法官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的夫妻关系。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愈来愈多发,涉外婚姻的离婚纠纷要更为复杂,就算没有牵涉财产、子女等问题,办案周期也要比普通离婚纠纷长得多。因此,对跨国婚姻一定要慎之又慎,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对彼此要有充分的了解,不能草率行事,未婚男青年切勿“病急乱投医”,掉入“跨国婚姻”的诈骗圈套中,以防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