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刚柔并济高效解纷
2024-08-09 09:14: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莹 袁怡平
 

  近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模式,高效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既有调解的“柔情”,也有裁定的“刚性”,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2022年6月8日,宋某(化名)在驾驶二轮摩托车转弯过程中,因被陈某(化名)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遮挡视线,撞伤正常行驶的胡某(化名),造成胡某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宋某、陈某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陈某的小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

  拿到案卷材料后,张塝法庭庭长顾俊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最大限度降低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加快矛盾解纷速度,将案件委托给当地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调解人员的多次电话沟通,释明交通事故赔偿原则、赔偿标准及赔偿比例的合理性。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诉前调解意见,并通过“多元调解”平台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双方向该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当天,承办法官便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诉前调解协议书进行确认,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

  目前,该案已经全部履行到位,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接下来,蕲春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以多元解纷之“策”,提矛盾化解之“效”,解急难愁盼之“忧”。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