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工作、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持续优化金融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6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联合武汉仲裁委员会举行《金融纠纷非诉化解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并为双方共建的“法护营商工作站”授牌。武汉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委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平,江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江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中,江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屈晓波,武汉仲裁委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勤作为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苏江院长、罗平主任为全市首个金融领域“法护营商”工作站授牌,与会人员就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进行座谈交流。
此次会签明确了“诉讼+仲裁+调解”多元解纷、裁审衔接、交流研讨等合作内容,建立了联络员、仲裁案件保全衔接、双边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双方将通过品牌共建、宣传共推、业务共通、信息共享深入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健全“和解优先、非诉为主、多元解纷”的金融纠纷化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
罗平表示,该机制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武汉仲裁委将坚持与区法院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进一步发挥仲裁功能作用,实现仲裁与诉讼优势互补,推动金融纠纷非诉化解机制创新发展。
苏江表示,该机制是江岸区法院推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开展“金融案件‘法院+仲裁+N’多元解纷机制”改革的有益探索,是法院与武汉仲裁委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重要举措。要用好“法院+仲裁”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手段多元化解金融纠纷,凝聚解纷合力。要落实金融纠纷非诉化解合作机制项下的各项制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法院+仲裁”化解金融纠纷提供制度保障。要持续完善“法院+仲裁+N”多元解纷模式,积极引进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多元力量,持续完善专业高效、多方参与、有机衔接、快捷便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
江岸区法院将以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为新起点,加深与武汉仲裁委的沟通联动,推动“法院+仲裁+N”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走深走实,为营造武汉“区域金融中心”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