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岸区法院联合武汉仲裁委员会建立金融纠纷非诉化解合作机制
2024-08-07 14:12: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雅曼
 

  为推进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工作、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持续优化金融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6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联合武汉仲裁委员会举行《金融纠纷非诉化解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并为双方共建的“法护营商工作站”授牌。武汉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委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平,江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江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中,江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屈晓波,武汉仲裁委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勤作为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苏江院长、罗平主任为全市首个金融领域“法护营商”工作站授牌,与会人员就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进行座谈交流。

  此次会签明确了“诉讼+仲裁+调解”多元解纷、裁审衔接、交流研讨等合作内容,建立了联络员、仲裁案件保全衔接、双边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双方将通过品牌共建、宣传共推、业务共通、信息共享深入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健全“和解优先、非诉为主、多元解纷”的金融纠纷化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

  罗平表示,该机制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武汉仲裁委将坚持与区法院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进一步发挥仲裁功能作用,实现仲裁与诉讼优势互补,推动金融纠纷非诉化解机制创新发展。

  苏江表示,该机制是江岸区法院推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开展“金融案件‘法院+仲裁+N’多元解纷机制”改革的有益探索,是法院与武汉仲裁委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重要举措。要用好“法院+仲裁”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手段多元化解金融纠纷,凝聚解纷合力。要落实金融纠纷非诉化解合作机制项下的各项制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法院+仲裁”化解金融纠纷提供制度保障。要持续完善“法院+仲裁+N”多元解纷模式,积极引进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多元力量,持续完善专业高效、多方参与、有机衔接、快捷便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

  江岸区法院将以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为新起点,加深与武汉仲裁委的沟通联动,推动“法院+仲裁+N”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走深走实,为营造武汉“区域金融中心”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罗一坤